海宁市农房登记发证工作有序推进
06.11.2015 16:00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014年11月1日,海宁市印发了《海宁市新市镇、新社区农村居民住宅房屋登记办法(试行)》。针对斜桥镇“两新工程”较多,且工程进展较快的情况,先行确定斜桥镇作为农房登记试点,以便在积累相关经验后再逐步全面推开。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同时,市住建局房管窗口积极夯实农房登记基础工作,制定了针对全市层面的农房登记实施方案、实施细则、《一次性告知书》、《指导手册》等文件,今年6月30日,经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海宁市深化农村“三权”改革加快农村住房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7月24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房确权登记工作动员会,并就农房登记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通过全体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房登记发证工作现已逐步展开,取得了一定进展。截至发稿时统计,该市已完成198户农房登记发证工作。(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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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1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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