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实施四大行动 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
【本站2月14日讯】近日,海宁市水利局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回顾总结2017年工作。在过去的一年,面对繁重的水利建设管理任务,海宁广大水利干部职工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各项工作继续走在省、市前列,2017年再获省水利厅、嘉兴市水利局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并以全省第六名的成绩成功夺得浙江省第二十一届水利“大禹杯”铜杯奖。
针对2018年治水及水利工作任务,海宁市水利局提出实施四大行动,努力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一是积极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系统治理,实施“美丽河湖行动”,持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河道综合治理是水利建设的重点,也是群众关心的焦点,河道清则水利兴,河道淤则百姓忧,将加强河道建设管理与美丽乡村、小城镇环境整治、剿灭劣V类水等相结合,全力打好河道建设管理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思想,坚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开展“综合减灾行动”,不断提高防洪减灾综合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是水利工作第一要务,抓住非汛期这段时间,认真做好各项洪涝台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扎实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按照乡镇“七个有”、村(社区)“八个一”要求,实现全覆盖。
三是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坚持民生为先、共建共享,实施“农村水利提升行动”,不断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和技术,按照标准化、景观化、生态化要求,集中连片推进农田水利“五小”工程的提档升级,把水利工程打造成为村庄的景点、田间的亮点和惠农的支点。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试点县市要切实抓好试点工作,加快安装计量设施,加强终端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保障“最后一公里”良性运行。
四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严格依法管水、依标管护,实施“精准管水行动”,不断提升水利公共服务能力。结合“无违建县市创建”“美丽乡村”及小城镇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大河岸管理范围内控违拆违力度,对违法占用水域、河道违章建筑做到“零容忍”。按照“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要求,认真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环境)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制度,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启动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