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海外工程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1.12.2014  23:38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鼓励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引进“海外工程师”,2013年我厅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出台了《浙江省鼓励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浙人社发〔2013〕139号),并于2014年启动了第一批“海外工程师”资助项目,对35位2013年度由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聘用的“海外工程师”进行了补助。2014年度“海外工程师”项目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正文。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择优推荐。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2月31日

 

浙江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海外工程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外专发〔2014〕27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委)、财政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根据《浙江省鼓励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浙人社发〔2013〕139号)精神(附件4),现将2014年度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海外工程师”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引进的“海外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国内企业和机构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掌握核心技术、关键工艺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二)在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承担技术攻关项目和关键工艺研发,聘用时间原则上不小于1年,2014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年薪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申报时已实际支付50万元);

(三)对已入选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的专家,原则上不再列入“海外工程师”资助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引进“海外工程师”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引进“海外工程师”项目申请表》(附件2)。

(三)附件材料:申报人选的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出入境记录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中外文工作(聘用)合同和海外任职证明材料,年薪支付凭证和完税证明等。

以上表格可从浙江省外国专家局国际人才交流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www.zjafea.gov.cn)。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请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申请表和附件材料请合并装订(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一式一份),附件材料须编写目录和页码,做成PDF文档。

(二)申报材料经各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市科技局(委)初审汇总后,报送省外专局;省属企业研究院直接报送省外专局。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助资格。

联系人:王中方,张晓娜,电话/传真:0571-87050364,87051070。 E-mail:wzj87051076 @163.com,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 -2号(如快递寄送材料,请用EMS),邮编:310006。

附件:

1、《引进“海外工程师”情况汇总表》

2、《引进“海外工程师”项目申请表》

3、“海外工程师”申报材料清单

4、《浙江省鼓励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