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面规范抽检工作

27.06.2016  22:36
本报讯   近日,海南省工商局印发《海南省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程》,规范全省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
  该规程对全省工商部门制定抽检计划、确定承检机构、确定被抽检对象、处理抽检结果等作出规范,明确抽查检验的工作委托书、工作单、现场笔录模板、抽查检验通知书等11种文书参考式样。为确保抽检工作公平公正,规程明确规定应根据承检机构的资质、检验项目、检验能力,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抽检机构。在确定被抽检对象方面,把销售量较大的批发零售商场、门店,有销售不合格商品记录的经营户,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的经营户作为抽检重点。该规程还明确抽检人员组成、工商人员和承检机构工作人员操作流程、抽样检验的依据等。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力度,围绕民生关注热点,开展了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子电器、儿童用品、成品油等21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全力推动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