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新媒体负责人接受法治培训
16.01.2015 17:46
本文来源: 法制办
近日,我县召开新媒体负责人法制培训会,组织新媒体负责人学习了一系列互联网法规,强调任何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创办网站、微信公众号用于发布、转载新闻,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向不具备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提供新闻信息。会后,各新媒体负责人都在“遵守网络法规,助建‘两美’浦江”横幅上签名承诺。
本文来源: 法制办
16.01.2015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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