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
目前,浦江县使用电梯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有1200多家,共有各类电梯2362台,其中乘客电梯672台(高层住宅电梯258台)、载货电梯1617台、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73台,面大量广,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浦江县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要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立即行动。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近期电梯事故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特种设备安全尤其是公共场所电梯安全是百姓民生问题,确保电梯使用安全是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引起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维稳定、保安全、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总要求,强化对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浦政办发〔2015〕17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
二、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按照《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梯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浦政办发〔2014〕138号)附件1电梯安全专项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应责令使用单位立即整改,针对无明确管理者、超期未检验、存在明显故障的电梯应当立即责令停止使用或者依法采取停止电梯供电等强制措施。县经济商务局加强大型商场电梯安全检查;县教育局加强学校电梯安全检查;县民政局加强社会养老机构电梯安全检查;县建设局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检查;县卫生计生局加强医疗机构电梯安全检查;县国资公司加强下属园区和市场电梯安全检查;县水晶园区临时管委会加强园区电梯安全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强电梯维保监督检查,加强执法力度,从严查处电梯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以事故案例为教训,开展全员警示教育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员工开展事故案例安全警示教育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