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局:税收违法“黑名单” 联合惩戒效果佳

17.11.2015  18:42

  近日,浦江县局提请上级部门处理了首个“联合惩戒”案例,对存在采取偷漏税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违法问题的浦江永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作出了追缴税款656.09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54.5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了违法案件信息,协调有关部门按“联合惩戒”要求对其采取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联合惩戒效力,县局牵头联系其他11个相关部门,在县委常委、副县长卢军主持下,召开浦江县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联席会议。会议旨在通过深入学习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抓好“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实,共同推进浦江的信用建设。

  卢军副县长强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税收违法“联合惩戒”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联合惩戒”工作,改善市场经营环境,通过“联合惩戒”加强浦江的社会信用建设;要统筹抓好“联合惩戒”工作,与部门职责相结合,与税收征管保障相结合,坚决落实惩戒措施,提高“联合惩戒”工作的效力;要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各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沟通交流机制,相互推动、相互协助,利用“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各界做好宣传,为社会诚信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浦江县局 周妍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