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完善重点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取得实效

25.05.2016  10:31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浦江县在原有的省市县级重点隐患挂牌督办的基础上,建立起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重点隐患单位挂牌整治制度。一季度挂牌督办32家,现已发文核销8家,二季度已挂牌28家。通过挂牌督办,有效提升了一批隐患突出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和示范引领工作融合推进,充分起到“抓两头、促中间”作用。

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存在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管理混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乡镇(街道)、部门安全生产重点隐患单位实行挂牌整治,必要时,报上级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前,将本级本季度安全生产重点隐患单位挂牌整治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进行公布,并抄送县安委办。开发区以及企业较多的几个重点乡镇(街道)每季度挂牌隐患单位不少于3家,其余乡镇不得少于1家。挂牌隐患单位整改完毕后,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复查验收,完成整改的,发文进行核销,并抄送县安委办。没有完成整改的,依法采取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下达停产整改指令等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