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出台“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三年行动计划

07.09.2015  00:23

  为全面推进平原绿化工作,建设美丽乡村,营造优美家居环境,提高全民生活品质,进一步培育家庭成员生态文明意识,日前,浦江县委、县政府制定了“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三年(2015—2017年)行动计划。

  从2015年起,浦江县将按照“环境卫生清洁美、摆放有序整齐美、栽花植树绿化美、院落设计协调美”要求,在全县家庭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到2017年全县各行政村创建“庭院整洁”达标家庭90%以上;创建“美丽庭院”达标家庭30%以上;全县30%的行政村(社区)创建成为“美丽庭院”示范村;50%的乡镇(街道)争创成为“美丽庭院”示范乡镇(街道)。 全县每年将评选100户“美丽庭院”示范家庭、20个“美丽庭院”示范村,表彰“美丽庭院”示范乡镇(街道),县财政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奖励当年“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家庭。

  浦江县林业局将根据行动计划,积极参与到庭院绿化规划设计和送种植技术下乡当中,并进行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和辅导,帮助家庭成员掌握和运用相关知识,积极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可持续开展,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浦江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