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次实施朱鹮野化放飞

12.11.2014  18:07

放飞仪式

刘东生、黄旭明共同启幕

起飞

飞向蓝天

  秋风习习,阳光普照。11月12日上午,由国家林业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浙江朱鹮野化放飞仪式”,在德清县下渚湖国家湿地公园隆重举行。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旭明出席仪式并讲话,还共同放飞了野化朱鹮。这是浙江省首次实施朱鹮野化放飞,也是我国南方地区首次放飞,共放飞野化朱鹮33只(寓意自1981年发现至今为33年)。这也标志着浙江的朱鹮“易地重建计划”已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刘东生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了国家总体布局的高度,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在这里举行朱鹮野化放飞活动,正是期望这一最濒危的鸟类在其祖先生活的区域得以恢复、发展,更希望广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支持下,不畏艰辛,再接再厉,推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实现新的跨越。

  黄旭明讲到,浙江是朱鹮的历史分布区和易地朱鹮战略分布地,在国家林业局、陕西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2008年我省在下渚湖湿地实施了朱鹮易地保护与种群重建项目,经过科技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成功实现了朱鹮人工繁育和野外驯化,目前浙江朱鹮人工圈养种群数量达到了146只。野化放飞朱鹮,对于探索研究朱鹮在长江以南地区的生存繁衍状况,扩大朱鹮的栖息地范围,恢复朱鹮的历史分布区有着重要意义。

  此次放飞的33只朱鹮是由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质基因保护中心(浙江大学)根据人工圈养种群的谱系资料筛选确定,谱系清晰、个体健康,亲缘关系相对较远,且种群数量、性别比例、年龄构成都经过科学论证,有利于野外种群重建。入选朱鹮在通过一期的食觅能力和飞翔能力训练后,又在2690平方米模拟野外生存环境的野化驯养基地进行二期的飞行能力、“人类追捕”、“烈日当头”、“狂风暴雨”和“风霜雪雨”等一系列严酷的自然条件和人为条件的胁迫性培训。接受培训的个体已基本具有自行觅食、自主选择配偶交配、自行筑巢产卵、自行孵化和自行哺育幼鸟等野外生存能力和自然繁育能力。为便于监测跟踪,采用GPS无线跟踪手段,在33只放飞的朱鹮中,选择10只个体佩戴,国家林业局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质基因保护中心(浙江大学)已制定了放归朱鹮种群动态监测方案,用于指导浙江朱鹮野生种群重建工程。并对此次野化放飞的生境条件、野外监测技术条件等进行了科学论证。

  朱鹮是世界珍稀濒危鸟类,享有“东方宝石”的美誉,国内曾广泛分布于陕西、河南、浙江等19个省区。后因栖息地的破坏和人为猎杀,曾一度濒临灭绝。作为朱鹮易地保护的战略性分布地,2008年浙江省从陕西引进10只朱鹮,在德清下渚湖湿地实施朱鹮易地保护与浙江种群重建项目。经过7年的努力,今天成功实现了野化放飞,这也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丰硕成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和“两美”浙江,提出了“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宏伟目标,实施了“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等重大战略决策,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为朱鹮野外生存创造了良好条件。

  今后,浙江省将继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维护好朱鹮栖息的生态环境,为朱鹮放飞后的觅食、生存提供保障。加强朱鹮放飞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和群众对朱鹮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我们期待着,这放飞的33只朱鹮,能在浙江的青山绿水间繁衍生息、自由飞翔。实现朱鹮翩翩飞,人鸟共和谐的梦想。

  参加放飞仪式的还有国家林业局相关司局,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陕西、河南省林业厅的领导,以及出席中、日、韩朱鹮保护研讨活动,中日韩澳候鸟保护协定双边工作组磋商会的全体代表共计150多人。(厅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