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要求法官业外培养良好作风习惯

03.11.2014  10:27
省委书记夏宝龙批示肯定   近日,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出台的《浙江法官业外行为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作出批示:法院的做法,政法系统可借鉴。

  为疏导和引领法官业外行为,促进廉洁司法,维护司法形象,今年9月,浙江高院针对法官队伍8小时以外的品行问题,在全国率先出台《指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推广。10月11日,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对《指引》批示:“指引”很有创意,法官要认真学习,铭记在心,重在自觉执行。省委政法委要转发其他政法单位干警学习。

  《指引》通过梳理法官在业外活动中可能遭遇的20个具体情景,提示广大法官如何管好自身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坚决不涉足与法官身份不符的场所,不做与法官身份不符的业外活动,自觉在业外生活、学习、人际交往等活动中培育良好的作风习惯,不断提升守廉能力,远离“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

  《指引》发布后,引起全省广大干警的热议和媒体的广泛关注。有媒体认为,《指引》紧扣当前预防司法腐败的实际,为法官业外活动提供了比较科学、得体的行动指南,具有操作性,也容易被广大法官所接受和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