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行政立案数同比上升296%
15.06.2015 11:02
本文来源: 法院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浙江各级法院院庭长到立案窗口抽查、实地督导,并通过建立联络员制度和全省立案庭长微信群的方式,随时沟通解决登记立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省各地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有关收案登记、当场立案、一次告知补正的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诉权。
据了解,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运用“1+1+1”诉调速裁模式,由1名审判员、1名人民调解员、1名书记员组成诉调速裁组,收案范围集中在婚姻家庭、合同、侵权纠纷等类型案件,对于符合诉调速裁条件的,立案后立即分配至诉调速裁组,调解期限一般限定在10天左右,调解不成的案件,且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则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本文来源: 法院
15.06.2015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