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耕地保护督察进驻会在杭召开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的部署,6月24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耕地保护督察组在杭召开进驻会,正式启动对我省耕地保护督察工作。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局长韩海青、巡视员常嘉兴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周日星、省自然资源厅厅长黄志平分别作表态发言。
这次耕地保护督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等政策文件精神,对2017年以来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情况开展督察。
督察工作分5个阶段,至9月30日结束,并形成督察意见。韩海青要求,浙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抓好耕地保护各项工作。要聚焦当前耕地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实施非农建设、部分地方政府用地审批和违法监管不够严格、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建设或后期管护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提升耕地保护工作水平。要准确把握耕地保护督察的主要任务,坚持“对省督察”,切实落实好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
周日星表示,耕地保护督察是检验地方政府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健全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制度安排。此次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来浙江开展督察,将对我省耕地保护工作来一次“精准体检”和“问诊把脉”,是帮助我们全面检视、彻底整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良好机遇。全省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和总要求上来,高度重视、自觉接受、认真配合督察工作,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确保圆满完成任务,推动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黄志平表示,在督察组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自然资源厅将切实担负起配合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和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的牵头责任,严格落实督察组有关工作要求,全力确保组织协调到位、服务保障到位、督促整改到位,不折不扣完成本次督察各项任务。同时,以此次督察为契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我省耕地保护制度更加完善、占补平衡管理更加规范、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加快构建符合浙江特点的“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新格局。
耕地保护督察组全体人员,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进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