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份落实“两个责任”细则北仑出炉

17.11.2014  14:00
针对北仑区市场建设开发服务中心4名工作人员违纪问题,区纪委近日首次启动“一案双查”问责程序,该中心的上级党组织———区商务局党委同时被问责。这是北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一个缩影。


日前,北仑区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履职规范,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制定操作细则,用制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强化党委、纪委各自责任担当。



以往,不少领导干部觉得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纪委的事,其实党委主体责任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就飘在半空,扎不了根。”北仑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通过制定“两个责任”落实细则,逐条明确党委、纪委责任,既强化了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也使纪委从大量本该党政职能部门承担的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二者相互促进,产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为了让“两个责任”真正落地,北仑区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履职规范》,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之间的关系,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分别形成清单化、条目式的履职规范。



党委“履职规范”包含了廉政谈话制度、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签字背书制度以及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等6个方面60多项操作细则。纪委“履职规范”包含了组织协调、纪律监督、作风监督、履职监督、查办案件和警示教育等6个方面20多项操作细则。



以前对党委主体责任怎么落实比较模糊,以为只是平时签签责任状,也不明确怎么抓到位。”该区一个乡镇的党委负责人说,“现在有了‘操作手册’,‘按图索骥’很方便。



据悉,根据这一细则,区纪委已对两家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相关单位党委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处理。


(宁波市外经贸局供稿 转载地址:中国宁波网)
来源:( 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