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规划》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

23.12.2014  02:47

  日前,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4〕2865号文件批复《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规划》,明确了我省都市圈城际铁路规划的必要性、规划方案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规划必要性。为适应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完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善都市圈内部旅客出行条件,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同意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规划建设方案。

  二、建设规划方案

  (一)规划范围和发展目标。在浙江省杭州、宁波都市圈,温台、浙中城市群建设城际铁路,线网规划包括23条线路,总里程1413公里。作为区域城际旅客运输骨干,城际铁路网络覆盖区域内70%以上20万人口以上城镇,形成区域中心城市与重要城镇、组团之间1小时交通圈。

  (二)实施原则。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日前增长的交通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加强衔接,实现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

  (三)建设规划内容。2014-2020年,启动实施11个项目,总里程452.4公里,总投资约1305亿元。

  1、杭州都市圈。规划建设杭州-海宁、杭州-临安、杭州-富阳、杭州-绍兴4个项目,总里程132.2公里。

  2、宁波都市圈。规划建设宁波-余慈、宁波-慈溪、宁波-奉化,总里程154.6公里(利用既有萧甬铁路48.7公里)。

  3、台州都市圈。规划建设S1线、S2线2个项目,总里程67.6公里。

  4、浙中城市群。规划建设金华-义乌-横店、义乌火车站-义乌2个项目,总里程98公里。

  三、规划实施。由浙江省负责组织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并研究制订财政、税收、土地、价格、运营补亏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城际铁路的建设。项目建设坚持政府指导、多渠道筹资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加强运营组织与管理,做好土地综合开发,努力提高项目财务效益。

  四、下阶段工作

  (一)量力而行、分步实施。要优先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并按建设时序组织推进,后续项目视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逐步推进。

  (二)把握好建设标准和方案。要结合线路条件、客流特征等,进一步研究项目车辆选型、运营组织、信号控制、站台与站场设计等的适应性。工程建设以经济、实用为原则,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尽量采用地面或高架方式敷设,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三)优化交通一体化衔接方案。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发展等情况,进一步完善线网规划方案,统筹兼顾与城市地铁、铁路等其他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优化与铁路客站、机场、公路客站等主要客流集散中心的衔接换乘方案,同步建设城市相关配套设施。

  (四)落实资金筹措方案。要结合国家推进铁路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土地综合开发的精神,积极开拓创新,进一步落实资本金来源,细化年度资金平衡方案。要采取财政拨款、土地出让及综合开发、吸引民资等多种方式筹集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按进度要求推进。

  (五)重视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要集约利用土地,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六)项目审核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实施进展等有关情况及时报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