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浙江省道德模范”名单揭晓 三名红十字感动人物入选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切实发挥道德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日前,经过严格评选、社会公示,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韩凯等28名同志“浙江省道德模范”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其中,郑方、方为成、陈玮等三名红十字感动人物获得此殊荣。
据了解,浙江省道德模范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它是我省规模最大、规格最高、选拔最广的道德模范评选,此前四届已经评选出104例省道德模范。“发现‘最美浙江人’—第五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于今年4月正式启动,表彰活动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设置了“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5类浙江省道德模范。
郑方
郑方,女,1968年5月生,群众,金华婺城区人,现为金华市红十字志愿者。2006年加入志愿者组织,十余年的志愿者经历让她把志愿服务工作变成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她先后参与无偿献血40多次。2010年8月,我国开展公民去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由于工作突出,她成为我国首批正式注册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也是浙江省唯一一名志愿者身份的协调员。6年多来,一接到捐献消息,不论是清晨夜晚、狂风大雨,还是医院县市殡仪馆,她都随时奔波在捐献的路上,为爱心市民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提供帮助。为了捐献协调工作,她尝尽了白眼和冷落,有些不理解的病人家属像躲瘟神一样躲她,有的病人家属甚至对她破口大骂。为了和病人家属建立感情,郑方就像照顾自己亲人一样照顾病人,有时在医院一待就是几天甚至几个星期。每当协调完成一例捐献,她的眼里饱含泪水,饱含着对病人的敬意和对他人获得重生喜悦的泪水。几年来,经她帮助完成的捐献器官达60多例、遗体11例、眼角膜47例、大脑2例。因在我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阶段作出的开拓性努力,郑方的事迹得到了中国红十字会的肯定。2008年以来,郑方先后获得全国红十字志愿者之星、中国十大杰出红十字志愿者、省抗震救灾优秀志愿者、浙江省优秀志愿者、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入选“浙江好人榜”。
方为成
方为成,男,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义乌市民间紧急救援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2012年3月,方为成发起并组建“义乌市民间紧急救援协会”,2016年1月发起组建义乌市红十字救援队。目前,已组织4000余人次参与各类紧急救援活动160余次,成功营救130多名遇险人员、搜救29名遇难人员。方为成亲自组织队员参加了丽水洪水救援、丽水里东、遂昌苏村山体滑坡救援、仙居深山失踪5天老人救援、浦江3名儿童搜救等一系列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公益救援行动。他平时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五水共治,马拉松赛事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方为成在2015、2016年连续2次获浙江省人民政府记个人一等功,先后获得“浙江好人”“中国好人” 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金华市第四届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陈玮
陈玮,女,1974年11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主任。她曾在杭州火车东站抢救突然昏倒的战士,还凭一个电话找到仅有一面之缘的突发心脏病的记者,在马路上急救昏倒的保洁员,主动急救车祸患者……因为数次救人不留名,她被许多网民誉为“最美女医生”。省市领导先后对陈玮救人事迹作出批示。陈玮曾入选“最美浙江人—红十字感动人物”“浙江好人榜”“中国好人榜”,并获得“浙江骄傲”“青春领袖”“最美衢州人十大年度人物”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