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认定首批全省性慈善组织

05.12.2016  21:04

12月5日,省民政厅副厅长江宇为5家慈善组织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新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上,在显要位置明确标注了“慈善组织”字样。这是《慈善法》实施以来,根据《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认定的浙江省首批全省性慈善组织。

此次认定的5家慈善组织分别是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浙江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宁波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浙江千训爱心慈善基金会。其中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浙江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同时获颁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江宇副厅长对5家慈善组织表示祝贺,希望他们按照习总书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完善内部治理,规范慈善活动,以实际行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当好全省慈善组织的排头兵。

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张春燕表示,被认定为首批慈善组织,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既是压力,更是前进的动力。基金会将按照《慈善法》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查找不足,规范发展,继续努力推进各项公益项目和慈善募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