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明确八个方面主要任务
日前,省政府印发《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我省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更高水平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描绘了蓝图。
《规划》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立足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发展老龄事业的新要求,着眼全省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老年人口不断增长的新形势,明确“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老龄化应对体系进一步完善, 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和代际和谐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更高水平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得以实现,老年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的八项主要任务:一是完善老年收入保障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健全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公益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养老保障体系,加强对老年人精准救助工作,稳步提升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二是推动养老服务全面发展。全面落实《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三是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以“健康浙江”为引领,健全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等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四是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保障老年人基本文化权益,满足老年人文化需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老年文化建设新局面,老年人普遍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老年教育事业更加繁荣,老年特色文化活动广泛开展,老年文化队伍不断壮大,老年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五是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树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理念,重视发挥老年人的知识、经验等优势,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营造舆论氛围,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六是营造老年宜居颐养环境。以安全、便利、舒适为目标,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快实施适老化改造,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提升老年人宜居安养水平。七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建设“法治浙江”建设要求,进一步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推进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八是培育壮大老龄产业。坚持走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道路,通过制度创新、法律规范、政策扶持和市场培育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老龄产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