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6.01.2015  10:32

(2015年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齐奇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新常态,按照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化“八项司法”,规范司法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