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信用等级名单公告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3.03.2016  12:20

  根据《浙江省采矿权人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办〔2014〕9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浙江省采矿权人信用等级评价标准(2015版)》(浙土资函〔2015〕21号)的规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了2015年度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信用等级名单。对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企业,如无其他失信信息,在办理完成采矿许可权注销后,可按照《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申请信用修复。(法规处、省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