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会成立

27.11.2015  18:49

11月26日,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会暨第一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湖州市长兴县召开。浙江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俞志壮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民政部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负责人及热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事业的嘉宾、烈士家属、社会代表等120余人参加了此次大会。

烈士纪念设施是弘扬烈士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基地,也是承载党和人民群众深厚情感的实物载体。目前,我省现有民政部门管理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130个(设有保护单位机构的80个),其中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4个,省级烈士纪念设施22个,设区的地市级烈士纪念设施14个,县(市、区)级烈士纪念设施90个,另外零散烈士纪念设施373个,烈士墓(含散葬烈士墓)8119个。近年来,我省的烈士纪念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但还存在着烈士纪念设施普遍低、小、散、弱,设施不完备,功能不完善,队伍不完全,管理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成立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会,旨在组织和团结全省烈士纪念工作从业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加强交流合作,改善行业管理与服务,发挥行业基层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带动和促进全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不断提升规范化、专业化乃至现代化建设水平。

俞志壮副厅长出席协会成立大会,对协会成立表示祝贺并希望发挥好四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当好事业发展推手。积极发展会员,密切关注和跟踪烈士纪念工作方面的新探索、新模式、新路径,力争成为事业发展的助推器。二是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行业基层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三是当好业内会员帮手。组织和团结全省烈士纪念工作从业人员,加强交流合作,改善行业管理与服务。倾听会员心声,搭建服务平台,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同行间互动交流学习,在重点领域开展专题交流活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烈士纪念工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四是当好自身建设能手。创新理念和机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功能,提高水平,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着力创建政府靠得住、会员信得过、行业有威信、社会有影响、充满活力的品牌协会。

大会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协会负责人及秘书长以上领导班子。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馆长王应有当选为协会会长。协会聘请省民政厅优抚处处长邵平、省国家安全厅原副厅长金闯礼、浙江省新四军历史研究会副会长何竟生为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