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保委发布银行业消费体验报告
风险评估流于形式 理财亏损提示不透明
诱导消费者办贷款、办信用卡、买保险
多家银行不按规定提供还款宽限期服务
“很多理财产品协议书,条款写得很复杂,而且有大量专业术语,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我一般只粗略地看两眼就签字,银行工作人员从来不会主动解释条款细则,或者提醒注意有哪些风险。”家住采荷的吴女士对消费维权义工说。
这是近期浙江省消保委开展的银行业专项消费调查及消费体验活动,此次活动共组织727名金融消费维权义工,对全省668家银行网点进行消费体验,同时开展消费调查,共计回收有效问卷10012份。从结果来看,银行卡、理财产品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理财产品信息不透明、条款不清
个别银行存在消费侵权行为
和吴女士一样,认为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银行员工介绍不清楚,导致对风险的了解不够”的消费者占到了此次调查样本总数的22.03%。
在体验过程中,消费维权义工也发现了类似问题。体验者在几家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银行工作人员提供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风险几乎没有差异,银行对消费者最担心的“理财亏损风险”则完全没有提示。还有体验者在个别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察觉并非银行自营产品,通过询问后才被告知是该银行代理销售的,而银行工作人员并没有提前告知。
“事实上,关于理财风险评估和提示,银监会有详细规定,但不少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对消费者的风险评估往往流于形式。工作人员对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本不知情,只让消费者在协议中手抄一遍格式化的风险提示语句‘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等字样。”省消保委工作人员说。
体验者还发现,部分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例如,银行人员在没有告知相关信息的情况下,购买理财产品时直接代替消费者进行操作,同时,当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资金入账也存在两至三天不等的滞后期;个别银行工作人员利用与房地产商的合作关系,诱导体验者在该行办理贷款,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又以利率优惠为条件,暗示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在体验者办理住房贷款后,银行工作人员又推荐其办理了信用卡,购买了该行代理发行的保险产品和理财产品。
银行卡业务告知不明确、经营不规范
大多数银行不执行容时容差
作为银行零售业务的主体,个人储蓄卡和信用卡办理也是本次消费体验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体验感受和预想存在较大差距:银行卡业务告知不明确,经营不规范,过度营销等问题普遍存在。
有体验者反映,部分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办卡过程中并没有提供纸质合同,未告知消费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信息;银行工作人员并未提前告知办卡需要支付工本费;个别银行在递交申请30日之后才能销户,交易效率较低。
消费维权义工对信用卡消费“容时容差”服务进行了体验。“容时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应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容差服务”则是指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
调查发现,有7家银行的体验网点均不提供“双容”服务,5家银行执行“容时”但不执行“容差”服务,2家银行则仅提供容时1天的服务,另有4家银行有2至3天不等的宽限期,但是还款额差10元以下需计算利息并记入信用黑名单,仅1家执行“双容”服务。
经过约谈和整改后,有17家银行提交了业务整改报告,之后义工再次进行回访,只有6家银行在营业场所内设有“双容”业务公示,另外11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不了解“双容”业务,完全不符合各家银行整改报告中关于做好员工培训的承诺。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王潇潇 编辑:余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