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申报材料的预公示
26.07.2018 01:16
本文来源: 水利厅
关于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申报材料的预公示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浙水办建〔2017〕12号)文件要求,我厅受理了台州市灵江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材料。现将申报单位的主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局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有关投诉材料请邮寄至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处或厅直属机关纪委,通信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政编码:310009,联系电话:0571-87826615,0571-87886170,传真:0571-87814914。
2018年7月24日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6.07.2018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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