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飞云江海事处做好《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前准备工作

20.08.2015  01:51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准备,温州飞云江海事处积极走访港航部门,落实《条例》的实施前的宣贯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条例》宣贯活动,做好铺垫。通过组织内部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及外部宣传工作,对内说明新增执法要求及落实方式,对外宣传《条例》内容和要求,促使从业和自觉遵法守法,为《条例》的实施做好铺垫作用。
   二是积极走访相关涉水单位,共商对策。为推进《条例》的实施,该处积极走访了瑞安市港航局等相关涉水单位,共同商讨内河通航水域的划定工作,并及时将有关工作报瑞安市人民政府公布。讨论内河非通航水域安全监管的职责划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内河非通航水域监管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实地查勘内河通航要素,掌握实情。通过实地查勘温瑞塘河及其他非通航水域内桥梁、渡口等通航要素,了解辖区内漂流、游乐活动及内河农(林)自用船舶水上航行活动水域,充分掌握辖区内河水域的实际情况,以利于下一步更好的做好辖区内河水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下一步,该处将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依法履行内河水域的安全监管职责,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温州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