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加快推进

19.11.2014  11:30
                11月11日下午,省港航局与省法制办进行集中办公,针对前一阶段杭州、湖州、宁波等地市调研过程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再次进行修改完善。这是双方一个月内第二次集中办公。
  《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酝酿准备时间较长,自2005年5月起,省港航局就已经着手为制定《条例》开展调研准备工作。多年来,省港航局的研究准备工作一直没有停止,但由于种种客观因素的发展和变化,《条例》起草工作推进速度较慢。2012年以来,在省人大、省法制办的大力指导帮助下,《条例》起草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实质性进展。在各方紧密配合推动下,于2013年3月形成相对成熟的《条例(草案)》。2013年11月下旬,以省交通运输厅名义行文征求了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并在系统内多次征求意见形成了《条例(送审稿)》。2014年4月22日,王德宝副厅长召集,王寅中副厅长、胡继祥副巡视员两位厅领导主持召开了系统内征求意见座谈会,推动《条例(送审稿)》进一步完善并于2014年6月30日上报省政府法制办。于9月初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要求完成了条例立法项目前评估工作。
  下一步,省法制办将于11月21日召开条例立法协调会,并尽快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力争2015年1月将《条例(草案)》上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