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意见的公告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7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陈彬
联系电话:0571-87052534,传真:0571-87056473
联系地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杭州市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13日
浙江省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浙江省机电制造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机电制造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机电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 本评价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机电制造技术类专业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工艺)、系统集成(工程)、技术服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评价。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参照该办法实施,具体评价标准和程序由各地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相关中评委研究制定。
(一) 技术研究
从事共性机电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前期技术研究和概念产品研究开发的专业人员。
(二) 设计开发
从事根据市场需要开发产品或体系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产品的适销对路和取得的经济效益是其业绩的重要体现。
(三) 生产制造(工艺)
从事将原辅材料等按设计要求形成产品活动中各个环节的技术和方法的专业人员。包括铸造、锻造、热处理、表面处理、焊接等基础工艺和现代制造技术。实物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其技术水平的重要体现。
(四) 系统集成(工程)
从事将单机产品按用户要求进行设备系统集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的专业人员。成套设备的系统性和工程项目用户对解决方案满足程度是其技术水平的重要体现。
(五) 技术服务
从事对企业围绕生产制造由人、物料、机器、能源和信息等环节提供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标准(规范)和标准化、检验检测、质量和质量控制、设备和设备维修、企业物流、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技术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 按照本办法评审通过,并获得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是聘任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申报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致力于机电制造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诚信执业,积极为我省机电制造事业发展服务。
第五条 符合第四条、第六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
(一)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规定的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学历资历条件的。
(二)按本评价条件所附评价标准,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以上。
第六条 (一)专业外语要求
申报技术研究、设计开发专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外语能力。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人员应具备机电制造岗位需求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要求
申报人员近5年的年度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四)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并取得不少于90学时。具体学时要求根据机电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执行。
第三章 评价标准和程序
第七条 建立机电制造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件),并根据行业发展适时调整完善。
第八条 专业审议组根据评价标准,综合运用面试答辩、论文盲审等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并提出推荐意见。年度执行评委会根据专业审议组推荐意见,经评议后对申报人员进行投票表决,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的方为通过。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评价条件涉及的工作业绩、专业学术成果等均应为任现职后取得,并与申报专业相关联,同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第十条 本评价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专业
机电制造专业包括: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电机与电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
机电制造相近专业包括:金属材料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业工程等。
(二)专业分类
1.从事技术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基础性共性机电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前期技术研究和概念产品研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从事机电设计开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机电科技开发研究、机电科技成果推广、机电科技成果产业化、机电产品标准研究和制定以及与之对应的技术创新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从事系统集成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机电设备成套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安装调试、机电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机电工程施工与管理、机电工程监理以及与之对应的标准制定、技术创新、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从事机电行业生产制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机械制造、仪器仪表、电机电器、工具器件、电线电缆、电工材料等机电行业生产制造工厂中从事机电产品制造工艺研究设计、生产制造、技术改造以及与之对应的标准制定、技术创新、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从事技术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围绕企业生产制造由人、物料、机器、能源和信息等环节提供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标准(规范)和标准化、检验检测、质量和质量控制、设备和设备维修、企业物流、技术中介、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技术的专业人员。
(三)主持者是指排名第1的完成者。
(四)主要完成者是指排名前3的完成者。
(五)主要参加者是指佐证材料记载的全部人员,获奖项目主要参加者指有个人获奖证书的人员。
(六)重大专项、重点(大)工程和重点(大)项目是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文件认定的重大专项、重点(大)工程和重点(大)项目。
(七)项目的难易程度的划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区差异等实际情况掌握。
(八)“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
(九)“年”均为周年
第十一条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格证书;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资格评审: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后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的。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机电制造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
附件
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
一、 概述
根据机电制造技术类的特点,按照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工艺)、系统集成(工程)、技术服务设置五类专业计分体系。每类专业计分体系由学历与资格、奖励与成果、工作业绩三部分构成。
二、 计分体系构成
附件1-1 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技术研究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评审打分标准
附件1-2 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设计开发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评审打分标准
附件1-3 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生产制造(工艺)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评审打分标准
附件1-4 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系统集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评审打分标准
附件1-5 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技术服务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评审打分标准
附件1-1
技术研究专业量化评价标准
指标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最高分值 | 说明 | | ||
学历 (最高10分) | 硕士及以上 | 本专业 | | 10 | | | ||
| ||||||||
非本专业 | | 8 | | | ||||
本科 | 本专业 | | 8 | | | |||
| ||||||||
非本专业 | | 6 | | | ||||
大专 | | | 5 | | | |||
资历(最高15分) | 技术工作年限 | 本专业 | | 10 | 每年0.5分 | | ||
非本专业 | | 5 | 每年0.5分 | | ||||
单位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7 | | | ||||
中小型企业 | 5 | | | |||||
部门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6 | | | ||||
中小型企业 | 4 | | | |||||
项目负责人 | | 5 | | | ||||
执业资质(最高5分) | 高级证书和国际互认的国外资质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 5 | | | |||
中级证书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 3 | | | ||||
继续教育(最高3分) | 培训、研修班、进修 | | 3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
参加学术会议、远程教育等 | | 2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
奖励与成果 (最高32分)
| 科技奖项 | 国家级 | 一等奖 | | | 前5名高工为免评项 | | |
二等奖 | | | 前5名高工为免评项 | | ||||
省、部(行业)级或相当级别 | 一等奖 | | | 前5名高工为免评项 |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30 | 毎项最高10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4 | 每项最高8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市、地、厅级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1 | 每项最高7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省级行业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2 | 每项最高4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国际、国内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0 | 每项5分 (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 | | ||||
主要发明人 | 8 | 每项最高4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其它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4 | 每项最高2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分) | | ||||
主要发明人 | 2 | 每项1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软件著作权 | 取得著作权证书 | 4 | 每项最高2分(相同内容软件著作权不重复计分) | | ||||
标准 | 国际 | 第一起草人 | 16 | 每项8分 (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 | | |||
参与 | 10 | 每项最高5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国家、行业 | 第一起草人 | 12 | 每项4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 | | ||||
参与 | 6 | 每项2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企业 | 第一起草人 | 10 | 每项2分 (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分) | | ||||
论文、论著及译著 | 论文SCI、EI、ISTP、ISR收录 , 论著、译著正式出版 | 10 | 论文每篇5分,论著、译著每册10分(相同内容文章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 8 | 每篇4分(相同内容文章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其它正式刊物(国内外)、会议论文集(国家级学会、协会及分会) | 4 | 每篇2分(相同内容文章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工作业绩 (最高40分)
| 学术(技术)水平 |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能较快地系统掌握本专业所需新知识,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能独立解决学术研究中的较大技术难题。 | 7~1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判定打分 | | |||
自学能力较强,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科学知识与专业技术发展趋势。能参与解决学术研究中的一般技术难题。 | 1~6 | |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 具有丰富的经验,能解决重大复杂技术难题,取得显著成效。具有作为主要完成者完成过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企业重要机电科研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 7~1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判定打分 | | ||||
具有一定的经验,能解决一般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效。具有完成过企业重要机电科研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 1~6 | | ||||||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 承担过重大的技术复杂的科研项目,并取得重大成果,或在开拓新领域、攻克难关中作出重大贡献者。作为主要完成者完成过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企业重要机电科研项目,对行业和企业有重要影响,并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12~2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判定打分 | | ||||
| | |||||||
承担过技术比较复杂的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完成过1项以上机电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中取得一定成绩者。 | 1~11 | | ||||||
| | | | | | | | |
附件1-2
设计开发专业量化评价标准
指标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最高分值 | 说明 | | ||
学历 (最高10分) | 硕士及以上 | 本专业 | | 10 | | | ||
| ||||||||
非本专业 | | 8 | | | ||||
本科 | 本专业 | | 8 | | | |||
| ||||||||
非本专业 | | 6 | | | ||||
大专 | | | 5 | | | |||
资历(最高15分) | 技术工作年限 | 本专业 | | 10 | 每年0.5分 | | ||
非本专业 | | 5 | 每年0.5分 | | ||||
单位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7 | | | ||||
中小型企业 | 5 | | | |||||
部门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6 | | | ||||
中小型企业 | 4 | | | |||||
项目负责人 | | 5 | | | ||||
执业资质(最高5分) | 高级证书和国际互认的国外资质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 5 | | | |||
中级证书 |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 3 | | | ||||
| ||||||||
继续教育(最高加分3分) | 培训、研修班、进修 | | 3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
参加学术会议、远程教育等 | | 2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
奖励与成果 (最高32分) | 科技奖项 | 国家级 | 一等奖 | | | 前5名高工为免评项 | | |
二等奖 | | | 前5名高工为免评项 | | ||||
省、部(行业)级或相当级别 | 一等奖 | | | 前5名高工为免评项 |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30 | 每一项10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4 | 每项最高8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市、地、厅级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1 | 每项最高7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省级行业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最高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2 | 每项最高4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国际、国内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0 | 每项5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 | | ||||
主要发明人 | 8 | 每项最高4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其它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4 | 每项2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 | | ||||
主要发明人 | 2 | 每项最高1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软件著作权 | 取得著作权证书 | 4 | 每项最高2分(相同内容软件著作权不重复计分) | | ||||
标准 | 国际 | 第一起草人 | 16 | 每项8分 (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 | | |||
参与 | 10 | 每项5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国家、行业 | 第一起草人 | 12 | 每项4分 (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 | | ||||
参与 | 6 | 每项2分(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企业 | 第一起草人 | 10 | 每项2分 (相同内容标准不重复计分) | | ||||
论文、论著及译著 | 论文SCI、EI、ISTP、ISR收录,论著、译著正式出版 | 10 | 论文每篇最高5分,论著、译著每册10分(相同内容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 8 | 每篇最高4分(相同内容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其它正式刊物(国内外)、会议论文集(国家级学会、协会及分会) | 4 | 每篇最高2分(相同内容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工作业绩 (最高40分)
| 学术(技术)水平 |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能较快地系统掌握本专业所需新知识,了解本专业技术发展趋势。熟练掌握主要相关专业的标准和规范等技术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能独立解决设计研究中的较大技术难题。 | 7~1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打分 | | |||
自学能力较强,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科学知识与专业技术发展趋势。能参与解决研究开发中的一般技术难题。 | 1~6 | |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 具有丰富的经验,能解决重大复杂技术难题,取得显著成效。具有作为主要完成者完成过机电产品开发的经历和能力。 | 7~1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打分 | | ||||
具有一定的经验,能解决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机电产品开发的经历和能力。 | 1~6 | | ||||||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 作为主要完成者完成过2项以上机电产品开发项目,对行业和企业有重大的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攻克难关中作出重大贡献者。 | 12~2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打分 | | ||||
完成过1项以上机电产品开发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中取得一定成绩者。 | 1~11 | | ||||||
| | | | | | | | |
附件1-3
生产制造专业量化评价标准
指标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最高分值 | 说明 | | ||
学历 (最高10分) | 硕士及以上 | 本专业 | | 10 | | | ||
非本专业 | | 8 | | | ||||
本科 | 本专业 | | 8 | | | |||
非本专业 | | 7 | | | ||||
大专 | | | 6 | | | |||
资历 (最高15分) | 技术工作年限 | 本专业 | | 8 | 每年0.5分 | | ||
非本专业 | | 2 | 每年0.5分 | | ||||
单位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7 | | | ||||
中小型企业 | 5 | | | |||||
部门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6 | | | ||||
中小型企业 | 4 | | | |||||
项目负责人 | | 5 | | | ||||
执业资质 | | | | | | |||
执业资质(最高5分) | 高级证书和国际互认的国外资质 | 本专业和相近专业 | 5 | | | |||
中级证书 | 本专业和相近专业 | 3 | | | ||||
初级证书 | 本专业和相近专业 | 1 | | | ||||
继续教育(最高3分) | 培训、研修班、进修 | | 3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
参加学术会议、远程教育等 | | 2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
奖励与成果 (最高32分) | 科技奖项 | 国家级 | 一等奖 | | | 前5名为高工免评项 | | |
二等奖 | | | 前5名为高工免评项 | | ||||
省、部(行业)级或相当级别 | 一等奖 | | | 前5名为高工免评项 |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30 | 每项最高10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减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4 | 每项8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市、地、厅级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1 | 每项7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省级行业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5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2 | 每项4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 国际、国内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0 | 每项5 (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 | | |||
主要发明人 | 8 | 每项最高4分 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其它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4 | 每项2分 (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 | | ||||
主要发明人 | 2 | 每项1分 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软件著作权 | 取得著作权证书 | 4 | 每项最高2分(相同内容软件著作权不重复计分) | | ||||
标准 | 国际 | 第一起草人 | 16 | 每项8分 (同一标准不重复计) | | |||
参与 | 10 | 每项最高5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国家、行业 | 第一起草人 | 8 | 每项4分 (同一标准不重复计) | | ||||
参与 | 4 | 每项2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企业 | 第一起草人 | 10 | 每项2分 (同一标准不重复计)。 | | ||||
参与 | | |||||||
论文、论著及译著 | 论文SCI、EI、ISTP、ISR收录,论著、译著正式出版 | 10 | 论文每篇5分,论著、译著每册10分(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一名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 8 | 每篇4分(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一名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其它正式刊物(国内外)、会议论文集(国家级学会、协会及分会) | 4 | 每项2分(同一文章不重复计)每篇5分(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一名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工作业绩 (50分)
| 学术(技术)水平 |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制造技术和先进工艺,能独立解决制造技术中的重大难题。 | 10~15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判定 | | |||
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制造技术和先进工艺。能参与解决制造技术中的一般技术难题。 | 1~9 | |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 具有丰富的经验,能解决重大复杂技术难题,取得显著成效。具有担任主要承担者完成过产品的制造、工艺技术保证与提升的经历和能力,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10~15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判定 | | ||||
具有一定的经验,能解决生产制造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效。具有产品的制造、工艺技术保证与提升的经历和能力。 | 1~9 | | ||||||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 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过2项以上产品的制造、工艺技术保证与提升的经历和能力,对行业和企业有重要影响,并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攻克难关中作出重大贡献者。 | 12~2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评审的业绩材料判定 | | ||||
担任过1项以上产品的制造、工艺技术保证与提升的经历和能力,并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中取得一定成绩者。 | 1~11 | | ||||||
外语 (5分) | 取得有效的相应级别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5 | | | ||||
| | | | | | | | |
附件1-4
系统集成(工程)专业量化评价标准
指标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最高分值 | 说明 | | ||
学历 (最高10分) | 硕士及以上 | 本专业 | | 10 | | | ||
非本专业 | | 8 | | | ||||
本科 | 本专业 | | 8 | | | |||
非本专业 | | 7 | | | ||||
大专 | | | 6 | | | |||
资历 (最高15分) | 技术工作年限 | 本专业 | | 8 | 每年0.5分 | | ||
非本专业 | | 2 | 每年0.5分 | | ||||
单位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7 | | | ||||
中小型企业 | 5 | | | |||||
部门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6 | | | ||||
中小型企业 | 4 | | | |||||
项目负责人 | | 5 | | | ||||
执业资质(最高5分) | 高级证书和国际互认的国外资质 | 本专业和相近专业 | 5 | | | |||
中级证书 | 本专业和相近专业 | 2 | | | ||||
| | | | | ||||
继续教育(最高3分) | 培训、研修班、进修 | | 3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
参加学术会议、远程教育等 | | 2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
奖励与成果 (最32分) | 科技奖项 | | | |||||
省、部(行业)级或相当级以上 | 二等奖以上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30 | 每项最高10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为0.2,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二等奖 | 前5 名 |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4 | 每项最高8分 加权计分,计分方式同上 | | ||||
市、地级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1 | 每项最高7分 加权计分,计分方式同上 |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计分方式同上 | | ||||
三等奖 | 前5 名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计分方式同上 | | ||||
省级行业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计分方式同上 |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计分方式同上 |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2 | 每项最高4分 加权计分,计分方式同上 | | ||||
| 国际、国内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0 | 每项5分 (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 | | |||
主要发明人 | 8 | 每项4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其它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4 | 每项2分 (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 | | ||||
主要发明人 | 2 | 每项1分(相同专利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软件著作权 | 取得著作权证书 | 4 | 每项最高2分(相同内容软件著作权不重复计分) | | ||||
标准 | 国际 | 第一起草人 | 16 | 每项8分 (同一标准不重复计) | | |||
参与 | 10 | 每项最高5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国家、行业 | 第一起草人 | 12 | 每项4分 (同一标准不重复计) | | ||||
参与 | 6 | 每项2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企业 | 第一起草人 | 10 | 每项2分 (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 | | ||||
参与 | | |||||||
论文、论著及译著 | 论文SCI、EI、ISTP、ISR 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 , 论著、译著正式出版。 | 10 | 论文每篇5分,论著、译著每册10分(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一名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 ||||||||
其它正式刊物(国内外)、会议论文集(国家级学会、协会及分会) | 8 | 每项4分(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一名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工作业绩 (50分)
| 学术(技术)水平 | 具有扎实的本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有关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设计、施工等知识。能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中的难题。 | 10~15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 | | |||
了解有关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设计、施工等知识。能解决本专业领域中的难题。 | 1~9 | |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 具有丰富的经验,能解决重大复杂技术难题,取得显著成效。具有担任主要承担者完成过有一定影响力的项目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 10~15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 | | ||||
具有一定的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效。具有项目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 1~9 | | ||||||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 担任主要承担者完成过2项以上项目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对行业和企业有重要影响,并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攻克难关中作出重大贡献者。
| 12~2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 | | ||||
承担过1项以上项目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与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对行业和企业有一定影响,并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中取得一定成绩者。 | 1~11 | | ||||||
外语 (5分) | | 取得有效的相应级别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5 | | | |||
| | | | | | | | |
附件1-5
技术服务专业量化评价标准
指标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最高分值 | 说明 | | ||
学历 (最高10分) | 硕士及以上 | 本专业 | | 10 | | | ||
非本专业 | | 8 | | | ||||
本科 | 本专业 | | 8 | | | |||
非本专业 | | 7 | | | ||||
大专 | | | 6 | | | |||
资历 (最高15分) | 技术工作年限 | 本专业 | | 8 | 每年0.5分 | | ||
非本专业 | | 2 | 每年0.5分 | | ||||
单位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7 | | | ||||
中小型企业 | 5 | | | |||||
部门技术负责人 | 大型企业 | 6 | | | ||||
中小型企业 | 4 | | | |||||
项目负责人 | | 5 | | | ||||
执业资质 | | | | | | |||
执业资质(最高5分) | 高级证书和国际互认的国外资质 | | 5 | | | |||
中级证书 | | 2 | | | ||||
| | | | | ||||
继续教育(最高3分) | 培训、研修班、进修 | | 3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
参加学术会议、远程教育等 | | 2 | 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超过100学时 | | ||||
奖励与成果 (最高32分 | 科技奖项 | | | |||||
省、部(行业)级以上 | 二等奖以上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30 | 每项最高10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以0.1递减 | | |||
二等奖 | 前5 名 |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4 | 每项最高8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市、地级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21 | 每项最高7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省级行业 | 一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8 | 每项最高6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二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5 | 每项最高5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三等奖 | 同一项目一次计分 | 12 | 每项最高4分 加权计分,加权方式同上 | | ||||
| 国际、国内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0 | 每项5分 (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 | | |||
主要发明人 | 8 | 每项最高4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其它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4 | 每项最高2分 (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 | | ||||
主要发明人 | 2 | 每项最高1分(相同内容专利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软件著作权 | 取得著作权证书 | 4 | 每项最高2分(相同内容软件著作权不重复计分) | | ||||
标准 | 国际 | 第一起草人 | 16 | 每项8分 (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 | | |||
参与 | 10 | 每项5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国家、行业 | 第一起草人 | 12 | 每项4分 (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 | | ||||
参与 | 6 | 每项2分(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加权计分,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按0.1递减 | | |||||
企业 | 第一起草人 | 10 | 每项2分 (同一标准不重复计分) | | ||||
参与 | | |||||||
论文 | | | | | ||||
论文、论著及译著 | 论文SCI、EI、ISTP、ISR 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科技核心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 , 论著、译著正式出版 | 10 | 论文每篇5分,论著、译著每册10分(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以0.1递减 | | ||||
| ||||||||
其它正式刊物(国内外)、会议论文集(国家级学会、协会及分会) | 8 | 每项4分加权计分,第一名加权值为1.0,第二名为0.8,以后名次以0.1递减 (同一文章不重复计分) | | |||||
工作业绩 (60分)
| 学术(技术)水平 | 具有扎实的本专业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业工程知识,掌握从事专业相关的标准、质量、检测、设备、企业物流、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企业技术基础知识。能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中的复杂技术难题。 | 10~15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 | | |||
了解有关从事专业相关的标准、质量、检测、设备、企业物流、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企业技术基础知识。能解决本专业领域中的一般技术难题。 | 1~9 | |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
| 具有丰富的经验,能解决重大复杂技术难题,取得显著成效。具有担任主要承担者完成过有一定影响的标准、质量、检测、设备、企业物流、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企业技术基础项目和技术(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 10~15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 | | ||||
具有一定的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一般技术难题,取得较好成效。具有完成过有关标准、质量、检测、设备、企业物流、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企业技术基础项目和技术(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 1~9 | | ||||||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 担任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过2项以上标准、质量、检测、设备、企业物流、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企业技术基础项目和技术(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项目,对企业和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攻克难关中作出重大贡献者。 | 20~30 | 由评审专家根据提供的评审材料判定 | | ||||
承担过1项以上标准、质量、检测、设备、企业物流、环保和职业卫生等方面企业技术基础项目和技术(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项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开拓新领域中取得一定成绩者。 | 1~19 | | ||||||
外语 (5分) | | 取得有效的相应级别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 5 | | | |||
| | | | | | | | |
附件2
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企业等级分类表
| 营业收入(Y)(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大型 | Y≥40000 | X≥1000 |
中型 | 2000≤Y<40000 | 300≤X<1000 |
小型 | 300≤Y<2000 | 20≤X<300 |
微型 | Y<300 | X<20 |
注:依据国统字(2011)75号文关于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的相关规定
附件3
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专业常用资质证书清单
名称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设计开发专业 生产制造专业 系统集成专业技术服务专业 | 机械工程师(通用)(有注册号) 机械设计工程师(有注册号) 物流工程师(有注册号 工业工程师(有注册号) 材料热处理工程师(有注册号) 材料锻压工程师(有注册号) 设备工程师(有注册号) 铸造工程师(有注册号) 包装与食品机械工程师(有注册号) 材料成型与改性工程师(有注册号) 试验检验工程师 计算机与软件技术资格证(高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结构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环境评价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 见习机械设计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物流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工业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材料热处理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材料锻压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设备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铸造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包装与食品机械工程师(有注册号) 见习机械制造工程师(有注册号) 模具设计师 理化检验员 试验检验员 计算机与软件技术资格证(中级) 二级注册建筑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结构师
| 工程机械修理 工程机械装配与调试 数控程序员 机械工业特殊工种 数控机床调试修理工 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汽车生产线调整工 汽车模型工 物流师 计算机与软件技术资格证(初级)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建筑七大员(施工员、概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材料见证员) 建筑施工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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