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条例》下月实施 重大政策和环保执行要审计

26.05.2015  19:13

  浙江在线杭州5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董洁 编辑/马丽红)今天,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作为省内首部全面规范审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最大的亮点就是将重大政策部署落实情况和环境保护情况统统纳入审计事项。

  为了确保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增强审计监督的实效,条例规定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以及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并明确了重点审查的内容,从加强项目落地、资金保障和实际效果审计等方面,确保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此外,针对社会关注的资源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情况,条例明确将资源环境保护纳入审计事项。

  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对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和特许经营权、特许排污权等国有资源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实施审计。

  而且,审计机关还要对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环境质量情况,资源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运营效果,以及资源资产负债情况等进行重点审查。

  会上,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规定进一步体现了审计在美丽浙江建设中的职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