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度浙江省实验动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09.08.2017  18:01

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我省实验动物科学研究水平,提升实验动物专业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实验动物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更好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现就2018年度浙江省实验动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从事实验动物培育及应用研究工作的副高(含)以下的一线科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经过实验动物资格培训,取得培训证明;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研究的动物实验设施具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项目所在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相关设备和场地等基础条件。

三、项目主要支持方向

(一)实验动物资源保存、开发及应用研究

研究目标:拓展实验动物资源,深入研究其生物学特性,形成种质资源标准,促进实验动物资源的有效利用。

研究内容:重点支持新型实验动物的生物学特性研究,为研制标准奠定基础。

(二)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技术与质量控制研究

研究目标:研究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新技术、新方法,形成质量控制规范,提升实验动物质量。

研究内容:研究尚未纳入国家标准、行业内急需检测病原体的精准、快速检测方法。研究遗传工程小鼠的遗传质量检测方法。

(三)实验动物福利相关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减少、替代、优化实验动物使用的技术规范,提高实验动物福利水平。

研究内容:重点支持应用于毒性和安全性评价的体外替代新方法、新技术。

(四)动物模型研究、开发和应用

研究目标:建立临床上有应用价值的、可靠的疾病动物模型,为疾病研究与药物开发提供科研条件。

研究内容:重点支持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新型动物模型的比较医学研究。

四、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

(一)申报受理程序

申报对象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进行申报。经省级归口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审核后,按规定时间推荐报送。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请表。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推荐,浙江大学不超过20项,省各有关单位和各市科技局不超过15项,其中三甲医疗机构不超过5项,其他医疗机构不超过2项。

2、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

3、项目申报工作于8月2日开始,截止期为8月20日。项目实施周期三年,省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4、在组织申报过程中,省级归口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应强化主动服务,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切实减轻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包括可行性报告、申请书、实验动物培训证明、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由省级归口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邮寄至省实验动物平台办公室(杭州市天目山路182号,3号楼102室褚晓峰收)。

项目申报咨询:省实验动物平台办公室 褚晓峰,电话:0571-86952350;省科技厅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郑寅,电话:0571-87054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