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指数评价报告发布
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推动浙江妇女儿童发展与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相协调,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省统计局编制形成了浙江省妇女发展指数(Women's Development Index,简称WDI)评价指标体系和浙江省儿童发展指数(Kid Development Index,简称 KDI)评价指标体系。指数体系从与妇女儿童发展密切相关的健康与保障、教育与培训、法律与环境、经济社会参与和公众评价等方面各遴选了34个评价指标,通过逐年对全省及11个设区市的现实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客观全面地反映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进程和水平。
指数评价报告显示: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妇女儿童发展取得新进展。
1.全省妇女儿童发展指数稳步增长
以2015年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指数为基准值100计算,2016年,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指数值分别为103.26和106.41,同比分别增长3.26和6.41个百分点,较2015年分别增长1.82和1.09个百分点,增速提升。
2.各领域指数普遍发力全面提升
2016年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各领域指数在2015年的基础上均实现了幅度不同的提升,妇女的法律与环境领域增幅5.27个百分点,教育与培训领域增幅4.94个百分点,经济社会参与领域增幅4.58个百分点,公众评价领域增幅0.98个百分点,健康与保障领域增幅0.53个百分点。儿童发展指数增长方面,法律与环境领域增幅11.51个百分点,教育与培训领域以8.60百分点,健康与保护领域增幅5.41个百分点,公众评价领域增幅0.47个百分点.
3.68项评价指标近八成上升
妇女发展指数的34项评价指标与上年相比,有24项上升,占70.59%,比去年增加近一成;儿童发展指数的34项评价指标与上年度相比,有30项上升,占88.24%。
4.地区间不平衡现象有所缓和
相比2015年,2016年全省11个设区市的妇女儿童发展指数地区间不平衡现象趋于缓和。妇女发展总指数地区间最高和最低相差12.15个指数点,较上年的17.14个指数点的差距,缩减29.11%;儿童发展总指数最高和最低指数值相差22.98个指数点,比2015年度的27.16个指数点的差距,缩减15.39%。但儿童发展的法律与环境领域不平衡现象在加重,极差高达51.37个指数点,比2015年(44.64个指数点)增加近7个指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