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浙土资发〔2017〕3号
20.03.2017 23:15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县级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技术要求(试行)》已经厅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3月17日
附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土地质量地质调查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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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7-03-20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0.03.2017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