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吴兴高级中学-准予行政许可

21.03.2015  02:00
单位名称/申请人: 浙江省吴兴高级中学 法人代表/负责人: 黄丽君           你(单位)于 2015年3月4日提出的餐饮服务变更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餐受0502201500138)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单位名称由浙江省吴兴高级中学变更为浙江省吴兴高级中学; 经营者由黄丽君(身份证:330501196908260678)变更为严忠俊(身份证:330502196408310410); 经营场所由湖州市八里店镇八里店社区变更为湖州市八里店镇八里店社区; 企业类型由null(备注: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变更为(备注: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