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02.11.2015  20:43

浙司〔2015〕100号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省律师协会,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我厅对2015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浙江省司法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6月30日)》、《浙江省司法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浙江省司法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浙江省司法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6月30日)

                 2.浙江省司法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浙江省司法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司法厅

2015年9月30日

附件1浙江省司法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

附件2浙江省司法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

附件3浙江省司法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