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减负政策 助推水运市场发展

22.12.2016  06:04
  12月12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推出企业进一步减负举措20条。浙江省作为截至目前全国唯一一个一年内连续两次出台企业降成本政策的省份,早在今年4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推出了30条帮助企业减负降本的政策举措。
  《意见》中包括:“从2017年1月1日起,对从事内河集装箱运输的船舶予以免征‘四自’航道收费。水利部门征收的船舶过闸费(限于政府投资的船闸)2016年底到期后不再征收。
  此次减免力度虽然不是很大,但对于减轻船民负担、促进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进而促进多式联运体系的构建仍然具有积极意义。明年,针对水运企业的减负,浙江省将继续努力,争取对货物港务费、引航泊位费、“四自”航道过闸费、船舶过闸费4项收费实现省级层面零收费。(浙江省港航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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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