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减负政策 助推水运市场发展
22.12.2016 06:04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意见》中包括:“从2017年1月1日起,对从事内河集装箱运输的船舶予以免征‘四自’航道收费。水利部门征收的船舶过闸费(限于政府投资的船闸)2016年底到期后不再征收。”
此次减免力度虽然不是很大,但对于减轻船民负担、促进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进而促进多式联运体系的构建仍然具有积极意义。明年,针对水运企业的减负,浙江省将继续努力,争取对货物港务费、引航泊位费、“四自”航道过闸费、船舶过闸费4项收费实现省级层面零收费。(浙江省港航局报送)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22.12.2016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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