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在杭顺利召开

05.05.2016  03:28
4月29日,省农业厅和省人大法委、农委在杭州联合召开了《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陈川、副主任委员赵利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任亦秋,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以及省农业厅厅长林健东等领导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单位负责人,农业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有关处(科、站)负责人,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分管领导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程渭山就宣传贯彻好《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作了重要讲话,林健东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程渭山深刻阐述了颁布实施《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重要意义,从围绕立法宗旨,明确了立法指导思想;围绕保值增值,构建了权属确权和资产运营的制度体系;围绕规范管理,强化了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的制度规范;围绕改革创新,确立了股份合作和产权交易的原则制度;围绕促进发展,加大了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等五个方面,全面解读了法规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并对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三点明确要求。

林健东就全省农业系统贯彻实施好《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开展法规宣传培训,要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要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要大力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加强农经机构和队伍建设。

嘉兴市农经局、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作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典型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