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候选授奖企业和个人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规定,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和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等评审程序,确定10家企业和3名个人为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候选授奖企业和个人,现予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候选授奖企业(按地区排序,排序不分主次)
(一)大型企业
1、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浙江开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4、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
5、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6、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7、浙江洁丽雅股份有限公司
8、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小型企业
1、浙江西子富沃德电机有限公司
2、宁波埃美柯铜阀门有限公司
二、候选授奖个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排序不分主次)
宋明顺 中国计量学院副院长
郑秀康 康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舒英钢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公示时间
从2015年12月23日至29日,公示期7天。
四、反映问题的方式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邮编:310013;联系电话:0571—85125038;传真:0571—85023572。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