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潘东杰等54人列入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专家库专家的公示

09.03.2015  10:53
      根据《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局4号令)和《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推荐,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公室资格审查,拟将潘东杰等54人列入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专家库专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3月6日至3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专家有意见或反映的,请与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1-85126211。
            附件: 新增注册鉴定专家名单(20150303).xls     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