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目标2019年新增无理由退货单位1万家以上
中新网浙江新闻3月16日电(记者张煜欢实习生刘方齐)浙江省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于15日在杭州召开。大会发布了2018年浙江省放心消费指数和2019年推进放心消费建设的七项举措,并提出2019年,浙江省将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万家以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万家以上。
“放心消费者在浙江”行动两年来,浙江省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大趋势,逐渐形成了“全省联动,全域推进,全程督导,全民惠享”的建设局面。
2018年,新版《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正式实施,住宅电梯、电子坐便器(盖)等15种新型智能产品列入新增目录,其中住宅电梯为全国范围内首次纳入三包。数据显示,浙江省去年累计发布投诉公示近2000期,查处非法消费类广告案件6100余起,2.1万户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马剑平在会上公布,2018年浙江省放心消费指数持续攀升,为0.8509,比2017年增长5.79%,处于较高水平。其中,经营者诚信指数突破显著,增长24.73%;消费者满意指数持续领先,特别是市场消费维权环境广获好评。
在参与“放心消费”事业的各股社会力量中,义工队伍发挥的维权作用不可忽视。此次大会还表彰了2018年度浙江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和“最美消费维权义工”。
作为“最美消费维权义工”之一,83岁的方海姣代表龙游大妈义工队上台接受颁奖。她告诉记者,义工队一共有560多名志愿者,免费协助消费检测、调解方面的工作。“以前消费者向我们投诉最多的是日用品、家用电器等。我能明显感到,最近几年产品质量问题大量减少了,过去企业重‘量’不重‘质’,现在越来越多企业意识到,产品品质才是关键。质量抓起来了,群众纠纷也就少了。”
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是浙江省升级“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重要目标之一。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实现2019年“放心消费在浙江”的再升级,浙江省将在七大举措上下功夫,包括加快“放心消费”提质拓面,健全电商平台先行赔付金机制,深化“乡村放心消费”建设,遏制“保健”市场乱象,开展“放心计量”行动,严打价格欺诈行为,以及推进“放心消费”创新试点。
以加快“放心消费”提质拓面为例,接下来的一年内,浙江省将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万家以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万家以上,并在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店、放心市场和放心景区五类放心目标创建的基础上,开展名特优食品小作坊、放心化妆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
“针对逐渐成熟化的电商平台,浙江省还将引导多个知名电商平台创建‘放心消费电商平台’,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48亿元,并督促和指导电商平台完善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使用规则。”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冯水华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