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百日环保执法护航G20 现已立案2100件
中新网杭州6月2日电(见习记者 陈丽莎)6月2日,2015年环境质量公报发布及“浙江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杭州召开。
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总队长李全胜现场表示,自4月25日浙江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部署以来,浙江省环保厅已组织开展了20余组次暗查。截至5月27日,浙江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00件,取缔关停企业831家,移送公安案件178件,行政拘留58人,刑事拘留82人。
“继续深化推进专项行动,围绕护航G20,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安全,将是接下去的执法重点。”李全胜表示。
浙江宁波宁海县海昌铝业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金华兰溪市郑某某非法从事铜制品酸洗加工超标排放重金属废水、台州集聚区童某某废塑料加工点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衢州常山县杨某涉嫌违规存放工业固废……
据其介绍,4月以来,浙江省环保厅已分6批公开曝光了65个涉及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厂、混凝土加工、矿产加工、电镀等行业的排污单位通过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方式违法排污的典型案件。
在持续保持高压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后督察工作也必不可少。
“加强环境执法后督察,坚决杜绝‘一罚了之’情况。”李全胜表示将继续遵照新《环保法》要求“按日计罚”,强化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拘留等措施,对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刑事追究,同时充分发挥信用体系作用,把这些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一次受罚、终身受限“。
“(后督察工作)是环境管理成效的一个重要体现,是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体现环境执法刚性和效能的根本保障。”李全胜说。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浙江还将建立浙江省环保厅领导环境监管分片联系工作机制,明确处室责任,切实加大各地重点难点环境问题督办力度。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对相关责任部门存在的失渎职行为依法移交属地党委政府处理;并且开展环保督政工作,加大挂牌督办、行政约谈、区域限批、公开通报力度,落实地方政府换届保护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