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发布一周年 “浙江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初步形成

16.07.2016  15:02

  去年7月,浙江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一年过去,浙江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究竟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功效,未来将如何深化?前天,省文化厅对此专门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在过去一年里,浙江在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保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市县建设、培育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供给、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等诸多方面取得长足进展,初步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

  所谓“浙江特色”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浙江标准比国家标准多,国家标准23项,浙江49项;二是浙江标准高于国家标准;三是浙江标准的类型更多,不仅有服务标准,还有考核标准和工作标准;四是将一些浙江地方特色项目纳入了标准,譬如“送戏”等项目。

  据悉,下一步,浙江将继续深化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法人治理机构三项改革,重点破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