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向五类低效用地亮剑

23.01.2018  02:33

  日前,浙江省湖州市政府印发《“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等各类低效用地(以下简称“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据了解,整个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到2018年9月结束。

  《方案》要求,在查明“五未”土地情况的基础上,把处置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地块、每一个项目、每一个业主,确保分类别处置到位。一是对省供地系统反映的37740亩批而未供土地,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依法补办手续、实行全面核销、置换到规划内等方法进行处置,切实使批而未供土地总量得到下降。二是抓好6105亩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对已构成闲置的土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坚决处置到位。三是对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等项目,通过追加投资、协商收回、协议置换、收购储备等方式处置到位,鼓励企业搬迁腾地。.

  《方案》强调,要加强常态化监管,通过完善格式化土地出让合同,明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防范低效用地产生。同时,严格执行项目开竣工时限,强化土地出让合同全过程监管,实施建设用地开竣工保证金制度。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湖州市专门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该市还将加强对“五未”土地处置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对各地的年度综合考核,并将“五未”土地处置结果作为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对专项行动中应处置而未处置、漏报、瞒报的,扣减同面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