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浙江法院受理虚假诉讼刑事案119件
中新网浙江新闻6月25日电(郭其钰)记者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上半年,浙江法院受理有关虚假诉讼刑事案件119件,审结83件。浙江经济活跃,是虚假诉讼的重灾区,近年来浙江法院对虚假诉讼情形坚持高压打击态势。
浙江高院。郭其钰 摄
深挖虚假诉讼线索严惩虚假诉讼犯罪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诉讼已经成为维护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的重要手段之一。但近年来借助诉讼这一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现象也不断出现。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志君介绍,当前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频发,重点领域主要存在于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以及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申请再审、破产等案件中,常见的样态包括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不合常理,证据存在伪造可能的,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的当事人之间属于亲属、朋友等亲近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的等。
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浙江全省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存在涉及虚假诉讼情况的有1315人,因虚假诉讼被裁定撤诉的涉案人204人,被处罚款的319人,涉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655人,最终被定罪的137人。
构建有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虚假诉讼是司法领域中的顽疾,严重侵害了当事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秩序。针对浙江虚假诉讼案件情况,浙江法院强化全方位甄别审查力度,研究梳理此类案件的表现形式,出台及联合其他政法单位出台多个文件对虚假诉讼进行规制,综合运用民事、刑事等多种手段,依法惩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
如在法院内部注重立案庭、民事审判庭、执行部门与刑事审判庭的相互配合,在线索识别与移交上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民事、刑事、执行共同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围之势,有力维护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法院外部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联系,就虚假诉讼的查处、移送达成共识,作出统一规定,依法惩治,共同预防和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同时保持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探索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治理机制。
加强法治宣传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及公民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也极大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已成为一颗不得不除的‘社会毒瘤’。”陈志君说。
为此,法院注重强化公民对虚假诉讼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在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进行虚假诉讼风险警示,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
如立案大厅滚动播出打击虚假诉讼警示标语,窗口设置诚信诉讼宣传牌;案件审理、执行前,先行告知当事人虚假诉讼应承担的责任;公布热线电话,供案外人尤其是利害关系人随时举报疑似虚假诉讼案件;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相关案例,强化公民守法意识,警示公民树立防范意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