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沿海滩涂全面推行“滩长制”
河长制是治水的有力抓手和长效机制,如今浙江的“河长制”正在向海洋延伸。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实现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我省《关于在全省沿海实施滩长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8月7日起正式实施。
8月4日上午,象山县塔头旺村专职滩长黄吉备脚蹬自己制作的“海马”,在烈日下飞驰于茫茫滩涂。“海马”是象山渔民在滩涂上行动的主要交通工具,驾驶时,一只脚跪在木制的“海马”内,另一只脚蹬泥涂,就可以快速前行。“我每天要用‘海马’在全村3000多亩滩涂上来回巡查一遍,看看有没有串网和地笼网,一旦发现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黄吉备说,前几年滩涂上到处都是串网和地笼网,这两种网具以捕捞幼鱼和小型鱼类为主,破坏了渔业资源的养护与恢复,也对滩涂区域的环境造成了破坏。
从2015年开始,象山相关部门对这些违规渔具进行了清理,使用串网和地笼网的现象大为减少,但偶尔还会有村民偷偷使用这些网具捕捞。“串网立在滩涂上一眼就能看到,现在很少有人用了,而地笼网是埋在下面的,不下滩涂根本发现不了。”在黄吉备的努力下,地笼网和串网少了,前几年较少见的望潮、跳跳鱼又回来了。
去年,借鉴“河长制”治水的成功经验,象山在全省率先推出护海新模式“滩长制”,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原则,分别确定镇乡(街道)级、重点村“滩长”,在县“一打三整治”行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滩涂违规违禁网具的调查摸底、巡查清缴、建档报送等工作,并建立“周督查、旬通报、月总结”制度。目前,象山已确定镇级滩长97人,村级滩长73人,建立起了覆盖全县打击禁用网具的新型基层组织管理体系。
接下来,浙江将在积极总结推广象山等地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滩长制”。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滩长的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取缔海滩违禁渔具、“三无”渔船,加强入海排污口和农药清滩行为监管,加强非法占用海滩,非法造、修、拆船舶监管,加强岸线管理和整治修复。
根据《意见》,2017年底前,浙江省市、县、乡镇级海滩实现“滩长制”全覆盖,努力实现沿海滩涂基本不见地笼网和滩涂串网等违禁渔具,入海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非法造、修、拆船舶、农药清滩、“三无”渔船停泊等现象基本消除。到2020年,海滩(岸线)乱占、乱用、乱排等现象全面杜绝,浙江全省自然岸线保有率全面达标。(记者 陈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