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治理大气再下“指标”:年内淘汰黄标车29.7万辆

10.04.2015  21:44

   浙江在线杭州4月10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董洁 实习生/汪翠翠 通讯员/吴珲 编辑/胡芸)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全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议视频会议上获悉,今年浙江各地的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3年下降7%,要淘汰29.7万辆黄标车、8000台燃煤小锅炉,同时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

   浙江省是去年环境执法最严省份

  2013年以来,浙江省按照国务院“国十条”的要求,出台了新一轮行动计划,实施了能源结构的调整、机动车污染的防治、工业污染的治理、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市扬尘烟尘整治、农村废气污染控制等六大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的成效,但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活方式的调整难以一蹴而就,大气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会上,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摆到今年环保工作的重要位置。

  重点抓好黄标车淘汰,到今年年底确保淘汰29.7万辆黄标车;抓好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到今年年底确保淘汰8000台(1.2万蒸吨)燃煤小锅炉;抓好车用油品的升级,年底前确保全面供应国V标准的汽柴油;抓好六大重污染行业的整治,年底前确保全面收官;要及早谋划和部署重大活动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另外,去年我省环境案件数和拘留人数占全国的一半以上,已经成为环境执法最严的省份,省政府要求今年的今年环境执法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

  治气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重点监督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议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

  4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采取统一部署,各市、县(市、去)人大常委会上下配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听取和审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报告,主要围绕“十二五”以来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重点监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情况,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情况。同时,这次专项审议与法规修订相结合,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打好基础。

  10月底前,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