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纪略

19.04.2016  19:26

  “过去每逢汛期就担心房子被冲、农田被淹、孩子上学无路可走。如今,宽广的水泥路直通家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圆了我们‘田方屋新、路平渠畅’的梦。这真要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感谢国土资源部门的大力支持啊!”

  近日,浙江省江山市友爱村村民王良法在十岱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区现场乐呵呵地向笔者介绍。他的一席话道出了当地农民的心声。

  友爱村先后实施了两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整治后的1128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全部实现机械化耕种,以每亩700元的价格流转给种粮大户。走在友爱村,只见田畴平阔,路渠相连,这样一幅田园风光,源于该市实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十二五”期间,江山市累计投资12.27亿元,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46万亩,提前一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建设任务,项目区农田方格化率、群众满意度均达100%。

  为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江山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国土资源、农业、财政、水利、审计等13个部门组成的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江山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职责,通力协作。项目建设严格遵循国家“六项制度”,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审计制。同时,逐年提高工程建设标准。截至去年年底,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类项目亩均投资已达1万元,比2010年提高了2.5倍。

  为确保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江山市严把六道关口:严把项目选址关,在选址上,要求各乡镇(街道)广泛征求村、村民小组、农户意见,并形成决议,力求获得群众理解与支持;严把项目设计关,要求设计单位做到细心调查,广泛吸收乡镇、村、农户建议,规划布局尊重民意精心设计;严把招投标关,全市所有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发包进入市、乡镇招投标平台,通过相关网站等发布公告,杜绝暗箱操作;严把项目管理关,对参与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按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严把项目验收关,明确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职责及验收程序,对不能通过初验的,坚决不通过验收;严把资金审计关,聘任中介单位参与工程审价,在施工单位拨款前,做到跟踪审价,杜绝多报、瞒报工程量现象,工程完工后,按规定上报审计部门审计。

  为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全市上下未雨绸缪,精心组织。在项目立项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经过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上报实施。同时,要求项目所在村两委承诺项目完工后,农田必须种上粮食作物,不得在项目区田块中种植苗(林)木、挖塘养鱼等,并制订好建设后分田方案或土地流转方案,及时把土地分配到户。(转载自:中国国土资源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