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宿舍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15.09.2015  17:44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要求审批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宿舍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水函〔2015〕132号)收悉。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由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编制的《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宿舍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解决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专升本后学生住宿空间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需要,新扩建学生宿舍是有必要的。该项目建设基本条件具备,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宿舍扩建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四、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校园内,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杭州市规划局已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意见(规字第330100201500097号),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学生宿舍楼1幢,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5400平方米,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490平方米,非机动车库610平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97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自筹解决。
  七、公用工程及其他
  (一)用水用电由市政管网、电网统一供水、供电。排水系统采用室内废、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制。
  (二)要根据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杭经开环评批〔2015〕244号)等部门意见,进一步细化环保设计方案,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等进行设计、施工、运行;严格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各项专业设计要求,确保建筑安全。
  八、项目工期和招标
  项目实施期24个月,其中施工工期15个月。本项目应在招标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实施公开招标。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1日
 

  抄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