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下文评选20条“浙江最美绿道”
全面推进绿道建设管理工作,是改善我省城乡生态环境,优化人居品质的主要举措,是转变群众健康生活习惯,打造慢行新业态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两美浙江”的重要内容。开展“浙江最美绿道”评选活动,不仅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绿道网、景观带、致富路的感观认识,而且能发挥精品工程的引领示范效应,进一步扩大绿道建设的社会影响,让绿道真正成为生态道、景观道、小康道、幸福道。5月8日,省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省体育局联合下文,在全省开展“浙江最美绿道”评选活动,通过对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型绿道(包括园林型、滨江型、路侧型和借道型)、郊野型绿道(包括林地型、滨水型、便道型和借道型)等各类绿道的寻访调查,评选出20条浙江“最美绿道”,其中:城镇型绿道10条,郊野型绿道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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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绿道”评选条件
(一)城镇型绿道
1、城镇型绿道是指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依托和串联城市公园绿地、广场、防护绿地等,提供居民休闲、游憩、健身、出行等活动的绿道,要求与绿地系统规划相衔接,并满足国家建设部《绿道规划设计导则》和省建设厅《绿道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等相关要求;参加评选的绿道连续长度不宜少于5公里,平均宽度(含绿廊和慢行道)不宜少于20米。
2、绿道绿廊植物多样,以乡土、适生乔灌木为主,彩色树种占一定比例;乔灌花草、常绿落叶合理搭配,以自然群落式为主要种植方式,提倡适生的宿根、多年生和自衍花卉的应用;整体景观层次感强,特色明显,优美怡人;绿道出入口节点绿化配置合理,符合自然生态化和相关功能要求。
3、游径系统(慢行道)原则上应与城市道路隔开一定空间,确因需要借用的,绿道连接线不应直接借用快速路和主干路,宜借用次干路和支路,并采取安全隔离等措施,且长度不超过该参选绿道的5%。路面材料应尽量选用经济、环保、生态的地方材料,坡度应进行控制,适宜各类人群的步行或骑行。
4、绿道与沿线停车设施、交通接驳设施有效衔接。沿线各类市政、安全、服务、科普(包括植物、健康普及等内容)等设施配套完善,各项管护措施有序到位,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沿线采用统一的绿道标识,可因地制宜设置健身(健康)步道等标识,方便寻找,清晰、简洁,易于辨识。
(二)郊野型绿道
1.郊野型绿道主要是指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与城镇型绿道连贯的除外),连接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优质森林资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农业观光区、特色乡村等,提供居民休闲、游憩、健身等活动的绿道,要求纳入县(市)域总体规划,并满足国家建设部《绿道规划设计导则》和省建设厅《绿道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等相关要求;参加评选的绿道连续长度不宜少于10公里,沿线绿视率高,风景优美。
2.绿道绿廊应强调原有植被的维护和利用,不宜进行大规模的人工改造,尽量保留场地原有的植被(如农作物、野草等),减少使用人工化的园林植物,注重突出原生态的景观价值。林地型绿道的绿廊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自然植被,维护植物群落的稳定性,注重突出植物群落的景观价值和生态价值。
3.游径系统(慢行道)原则上应与公路隔开一定空间,确因需要借用的,绿道连接线不应直接借用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宜借用县道、乡道、乡间小路、河堤、林荫道等现有道路进行改造利用,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且长度不超过该参选绿道的10%。遵循因地制宜和生态最小干预的原则,尽量不开山、不填河、不改变原有道路的线路;路面材料应尽量选用经济、环保、生态的地方材料,坡度应进行控制,适宜各类人群的步行或骑行。
4.绿道与沿线停车设施、交通接驳设施等有效衔接。沿线各类安全、卫生、服务、科普(包括植物、健康普及等内容)等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各项管护措施有序到位,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绿道采用统一的标识,可因地制宜设置健身(健康)步道等标识,方便寻找,清晰、简洁,易于辨识。
“最美绿道”评选步骤
坚持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县级申报、市级推荐、抽查核实的基础上,采取专家评审与公众投票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动部署(4月30日之前)。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各级绿道建设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宣传与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县级申报(5月2日-5月31日)。各县(市、区)负责做好本辖区的申报工作(跨县的由市级申报,跨市的可联合申报),由县级绿道建设牵头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提出申报,并向市级绿道牵头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三)市级推荐(6月1日-6月30日)。各市级绿道建设牵头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本辖区申报绿道进行认真核查和筛选,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序,填入汇总表(附件3),报至省建设厅。
(四)专家评审(7月1日-7月31日)。省建设厅联合省级相关部门成立“浙江最美绿道”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会以县级申报和市级推荐材料为依据,按照评选条件,结合实地抽查,确定30条(城镇型绿道、郊野型绿道各15条)“浙江最美绿道”候选名单。
(五)公众投票(8月1日-8月15日)。将候选名单在省建设厅官网和“浙江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上设立互动投票模块,并在省级相关部门官网或微博微信上设立链接,供公众投票。根据得票情况,评选出20条“浙江最美绿道”。
(六)公示公布(8月16日-8月30日)。将最终评定的20条“浙江最美绿道”名单在省建设厅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和监督。经公示后,由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公布。(厅城建处 供稿 本站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