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美家庭”选树工作机制方案
浙江“最美家庭”选树工作机制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省好家风建设活动,实现“最美家庭”选树工作常态化、机制化,现建立浙江“最美家庭”选树工作机制如下:
一、组织工作
浙江“最美家庭”选树工作由省文明办、省妇联牵头组织,成立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妇联、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之声、浙江在线、浙江文明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最 美家庭”评委会。评委会负责组织审核候选人参评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妇联,负责“最美家庭”选树日常工作。
二、基本标准
全省范围内,家庭成员模范遵守家庭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事迹生动感人,群众广泛认可的家庭,均可参评。
“最美家庭”分5个类别:
夫妻和睦:家庭生活中坚持男女平等,感情美满幸福,生活温馨和谐,遇到任何困难,始终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望、患难与共。
尊老爱幼:孝敬长辈,坚持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关爱晚辈,形成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
科学教子:注重家教,帮助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明礼诚信,崇学向善,当好孩子人生的启蒙老师。
勤俭持家:注重节俭养德,勤劳持家,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
邻里互助: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遵守村规民约。
三、选树名额
全省每季度选树50户季度浙江“最美家庭”,每年选树100户年度浙江“最美家庭”。
四、选树流程
(一)推荐“最美家庭”
在基层广泛开展“晒家庭幸福生活,议家训家教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群众性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基础上,以群众发现、媒体寻访、家庭自荐、各地推荐为主要途径,省、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联动,层层发现推荐。
各地推荐:以乡镇(街道)妇联为基础,每季度初步筛选候选家庭并在所在村(社区)公示后逐级向上推荐。各市、省直机关工委原则上每季度第二月底前向省评委会办公室推荐不少于5户“最美家庭”。推荐材料包括纸质推荐表、电子版推荐表(包括详细事迹材料与全家福、体现事迹的照片若干),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群众推荐:浙江在线、浙江文明网设立网上“家风榜”,接受群众网上推荐;“文明浙江”公众号(wenmingzj)接受微信推荐。
媒体寻访:各级媒体通过寻找、采访发现的“最美家庭”,可向同级文明办或妇联推荐。
群众推荐和媒体寻访的“最美家庭”要经所在村(社区)或所在单位认可。
(二)评选“最美家庭”
1.季度“最美家庭”评选
初选:每季度第三月上旬,省评委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市、家风榜和媒体推荐的“最美家庭”,筛选出60户候选“最美家庭”,在浙江在线、浙江文明网、浙江新闻客户端专题展示,并同步进行投票点赞。
评选:每季度第三月中旬,在投票点赞基础上,经省评委会评议审定,确定50户季度浙江“最美家庭”候选名单。
公示:每季度第三月下旬,在浙江在线、浙江文明网、“文明浙江”公众号公示季度浙江“最美家庭”候选名单。
确定:每季度第三月月底前,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季度浙江“最美家庭”名单,由省文明办与省妇联联合公布。
2.年度“最美家庭”评选
在200名季度浙江“最美家庭”范围内,经浙江在线、浙江文明网、浙江新闻客户端、“文明浙江”公众号投票点赞,省评委会评议审定,媒体公示后,产生100名年度浙江“最美家庭”,在次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前夕由省文明办和省妇联联合公布。
(三)发布“最美家庭”
“家风榜”发布:以浙江在线、浙江文明网为主平台,省文明办与省妇联联合开设“家风榜”,常年展陈“最美家庭”风采、宣扬“最美家风”故事。
媒体发布:季度“最美家庭”榜单,在浙江日报、浙江在线、浙江新闻客户端、浙江手机报、新蓝网、浙江文明网等媒体发布;年度“最美家庭”榜单,在上述媒体发布基础上,同时在“最美发布厅”进行专题发布。参与活动的媒体发挥各自优势,选择典型家庭在“家风榜”专题专栏专页中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广泛开展各类好家庭展示活动中发现、选树典型。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公开透明、程序规范。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选树出事迹感人、群众信服的好家庭。要广泛宣传、扩大影响,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好家风建设活动,推动形成人人争做家庭好成员、户户争做社会好家庭的生动局面。
工作联系人:
省文明办社会处 郑 江
联系电话:0571-87054684
省妇联宣传部 陈 晔 金 蕾
联系电话:0571-87053233 8705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