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守护“浙海”无限蓝
六千多公里海岸线,数万个岛屿,极其丰富的海洋生物物种……浙江这片海,经历了沧海桑田的变迁。
天蓝海碧,好生态是浙江发展的最大优势。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组织辽宁、山东、福建等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在温州市洞头区实地调研2016“蓝色海湾”整治项目成果,将海洋生态保护和蓝色海湾整治修复的“浙江经验”向全国沿海省市推广。
近几年,浙江的生态护海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各级海洋主管部门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国家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力开启“两山”理念海上新实践。
“蓝湾整治”打造全国样板
近日,在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召开的2019年“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评审会议上,温州洞头成功突围,这是继2016年获得“蓝色海湾”资金扶持之后,洞头再一次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项目争取资金2.26亿元。
据悉,2019年温州市洞头区蓝色海湾整治项目主要实施海岸带、滨海湿地和海岛海域生态修复三大工程、9个子项目,重点突出“破堤通海、生态海堤、十里湿地、退养还海”,将通过实施一系列生态修复工程,进一步呈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人和”的新景象,打造生态健康、环境优美、人岛和谐、监管有效的生态岛礁,加快建设“海上花园”。
据了解,该项目计划施工时间是两年半左右。2016年,温州市作为全国首批8个蓝色海湾整治试点单位,在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核心区,实施海洋环境综合治理、沙滩整治修复和生态廊道建设三大工程,项目总投资4.76亿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90%的工程量。通过实施蓝色海湾整治,生态文明效应不断放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此外,蓝湾项目和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展高度契合,政策和机遇双重叠加,洞头逐步打造海岛生态、蓝湾项目的全国样板。
除了洞头,台州湾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入围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竞争性评选,位列全国前五,获得国家财政奖补资金3亿元,其中今年奖补资金1.46亿元。这也是台州首次获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奖补资金。
记者了解到,为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推进台州蓝色海湾项目建设,台州高度重视,于今年3月26日编制完成了《台州市台州湾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要求,台州湾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将以提升台州海域海岛生态环境为导向,坚持陆海统筹与修复管控,修复受损和问题突出的海洋生态系统,恢复近岸滩涂湿地资源和海岛生态系统完整性,提升岸线生态功能和稳定性,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丽”的海洋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目标。该方案涵盖椒江大陈岛生态修复项目和临海白沙湾滨海湿地生态修复项目,总投入约6亿元,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亿元。
生态护海迈出领先步伐
近年来,浙江把美丽海洋作为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题中之意,切实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生态修复。在海洋环境管控和生态修复方面,浙江迈出了“全国率先”的关键步伐:率先开展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试点;率先组建省海岸线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岸线资源的统筹管控;率先实施全域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率先实施全省沿海滩涂“滩长制”管理;温州海域综合管理率先被列为国家试点。通过这几步关键的努力,浙江在短短几年内成为全国海洋生态保护的标杆省份。
2017年,浙江出台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意见,根据《意见》要求,浙江不仅将从强化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优化海洋资源配置、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夯实海洋基础支撑等全方位入手,还率先开展海岸线资源分等定级、自然岸线与生态岸线“占补平衡”、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和海洋空间资源市场化配置等制度建设的有益探索和尝试,致力于全面提高海洋综合管理能力与水平,为浙江从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迈进提供支撑和保障。
2017年9月,《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的正式发布,宣告浙江海洋生态红线先于陆域生态红线全面划定。这一条红线将浙江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纳入管控范围,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总面积超过全省海域面积的30%,与浙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海岛保护规划一道,形成了以“一线四规划”为核心的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管控机制,牢牢守住浙江海上“大花园”的生态安全底线。
2018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湾(滩)长制”,被列为全国“湾(滩)长制”试点省份。同年3月,浙江出台《浙江省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方案》,预期至2020年完成全省342.58公里海岸线整治修复,确保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78%。启动蓝色海湾整治,通过整治修复工作开展,构建水净岸洁、生态和谐、文景共荣的“黄金美丽海岸线”,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真正“还海于民”。
保护生物再现“蓝色粮仓”
舟山中街山、嵊泗马鞍列岛、普陀白沙、宁波象山港、象山渔山、台州大陈、温州洞头、平阳南麂列岛……这些浙江沿海的一个个小岛,不仅是海岸线上的一道道风景,更是蕴藏了非常丰富的海洋生物物种。
作为海洋大省,浙江从1986年就开始投放人工鱼礁,至今已有33年历史,在此基础上,2007年开始海洋牧场建设。
截至去年,浙江共投入海洋牧场建设资金超过3亿元,投放各类礁体75万空方(其中纯公益性鱼礁60万空方,兼顾生产性鱼礁15万空方),建设各类海藻场和海草床面积达到100公顷。在海洋牧场区及周边海域累计增殖放流大黄鱼、黑鲷、曼氏无针乌贼等20多个海洋品种幼体(卵)5亿单位以上,六个海洋牧场先后获批成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近年来,浙江以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和实施渔业油价补助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等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以人工鱼礁为重点的海洋牧场建设。
2016年浙江组织开展全省海洋牧场本底调查,编制印发了《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今后几年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建设的重点与方向。各地也纷纷通过明确规划和加强管理来规范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建设。规划和计划确定了浙江省海洋牧场建设的蓝图和路径,明确了任务和措施,为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依据和行动指南。
目前,嵊泗马鞍列岛、舟山中街山列岛、象山渔山列岛等三个海洋牧场的礁体建设工程已全面完成,以生态养护型为基础的浙江海洋牧场体系逐步构建和完善。
通过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建设,浙江取得了一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人工鱼礁建设有效限制了底拖网等捕捞作业,保护了礁区生态,促进了礁体上藻类、贝类附着生长。调查发现,海洋牧场特别是人工鱼礁区平均底栖生物量、初级生产力和各项水质指标等明显优于同等原始条件下的未投礁区,海洋生物资源特别是恋礁性种类密度明显增加,生态环境改善显著,“蓝色粮仓”再现。
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