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房地产勇立潮头的这些年

27.10.2018  01:40

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以此为标志,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全面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实现了从福利分房到培育住房市场的转变,开辟了中国城镇住房条件快速改善的新时期,为中国城市化和经济腾飞注入了巨大能量。

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初,浙江国有房地产公司占据主导地位,为整个浙江城市发展做出了贡献。伴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民营房地产企业应运而生并快速成长。近10年来,全国各地的优秀房产公司纷纷逐鹿浙江市场,形成了百舸争流,繁荣发展的新格局。众多房地产企业前仆后继,为浙江城市化、现代化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到2017年底,浙江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8.0%。其中,杭州为76.8%,宁波为72.4%,温州为69.7%,基本完成了快速城市化进程。

改革:

走在前列

1994年12月2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了《浙江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浙江省住房制度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到2000年初步建立起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基本上实现每户有一套经济适用的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使城镇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

1998年12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实施了浙江省住房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精神,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

房地产市场启动激发了房地产投资热情,房地产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十分明显。1990-2000年浙江省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从10亿元增加到362亿元,增长了35倍之多。房地产投资额占当年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从5%增加到16%。

在房地产投资和交易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体制改革和创新发展也是浙江走在前列的重要内容。作为省会城市,杭州房地产相关改革更是一马当先,在全国处于领先和标杆地位。

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础,杭州土地储备制度的探索为全国树立了榜样。1997年8月,杭州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1999年6月,国土资源部以内部通报形式转发《杭州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向全国推广杭州开展土地储备的经验和做法,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应;2001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试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从此,众多城市纷纷成立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储备工作在全国迅速展开,成为近20年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基本模式。回望20年前,土地储备制度是一项有效实现国有土地资源市场价值、利国利民的“阳光工程”,对中国特色的“政府主导、大规模、快速城市化模式”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住房制度改革和完善方面,杭州不仅规范、优质、高效,而且也为国家承担了许多责任。2009年,针对住房制度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阶段,建设部要求杭州等五个城市展开了住房制度改革调研,探索城市“基本住房制度”模式和机制。为此,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等单位开展课题研究,通过对杭州市区住房制度改革历程的回顾,系统分析了杭州市区住房制度改革的成就与问题,提出了城市基本住房制度框架及其实现的路径和机制。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方略。目前各地探索的情况来看,“住房消费有保障,住房投资有约束”,正在成为大城市住房制度安排的基本特征。

保障:

多房并举

住房是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住房保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浙江省住房保障体系是在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发育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并且能够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形成了独特模式和有效体系。

1999年开始,浙江省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各地市纷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政策,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开始在全省各地逐渐开展。据统计,2000年浙江省经济适用房竣工建筑面积为193万平方米,占当年住宅竣工面积的14%。2001年经济适用房竣工建筑面积218万平方米,占当年住宅竣工面积的13%。2002年竣工面积205万平方米,占当年住宅竣工面积的10%。

回顾这段历史可以发现,尽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但实践中工作重心却放在培育和发展商品住房市场方面,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开发建设的规模较小,在套型标准、供应对象、销售价格、经营管理等方面也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针对住房市场快速发展和住房保障相对滞后的问题,在2003年开展了“浙江省住房保障体系发展模式和协调机制研究”。调研后提出应该兼顾效率与公平,兼顾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建立以商品房为主体的、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廉租房等多种住房分类供应体系,租售并举,多种形式并存、互联的住房供应体系,课题成果对浙江省乃至全国的住房保障理论研究和政策完善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发布后,浙江省高度重视。建设厅组织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等单位合作开展了“浙江省中等收入家庭住房消费模式与政策研究”。课题组通过系统调研浙江省城市中等收入家庭住房消费现状和问题,分析了中等收入家庭住房消费规律,结合住房存量结构、住房供应结构、住房市场结构(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城市人口结构、家庭生命周期等方面的特征,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对浙江省完善住房保障发挥了参谋作用,在全国也产生了引导和示范作用。

2010年6月,在城市化快速推进和房价过快上涨背景下,为了强化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同年9月,浙江省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发展公共租赁房成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点工作。

经过长期不断努力,浙江省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整体走在全国前列。以杭州为例,保障性住房“五房并举”,成效显著。住房保障的推进,改善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居住条件,保障了群众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有效推动了杭州“生活品质之城”建设。

市场:

勇立潮头

随着改革政策的落实和社会各方面思想观念更新,浙江省房地产市场很快实现了“供需两旺”,成为全国房地产市场大潮的排头兵和弄潮儿。

在培育房地产市场方面,除了加快各项改革政策落地,浙江省“房博会”和各城市“人居展”办的有声有色,在全国独树一帜。

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培育的一系列举措极大地调动了居民、企业、金融、媒体等各方面参与房地产市场的热情,实现了商品房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跨越。统计资料显示,从1990年到2000年,浙江省商品房销售面积从74万方增加到1476万方,年均增长速度高达35%,奠定了浙江房地产市场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随着浙江省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房地产逐步成为经济热点、社会焦点和政策难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管理要求也不断提高。浙江省建设厅和有关城市与时俱进,加强政府规划引导,探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政策调控的新技术和新方法,成为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提供了坚实基础。

2006年,为加强行业监管和市场服务,杭州市建委开展了诚信网建设工作,与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联合开展了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研究”,对杭州房地产市场监测指标体系、市场历史动态分析、住宅需求预测、市场风险预警等方法和模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提供了系统的分析方案和预测、预警方法,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2016年,为满足新形势下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分城施策”的基本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浙江省建设厅组织浙江大学和浙江工业大学相关专家组成课题组,开展了“城市商品住宅市场监测评价与调控策略研究”。课题成果提出,从房价波动性和供求稳定性两个角度对城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进行监测评价,从供需两侧入手,结合市场情绪和房地产金融等因素,综合评估城市房价波动特征和市场供求特征,进而对不同类型的城市房地产市场提出针对性的分类别、分强度、差异化调控对策,使浙江省房地产调控水平和能力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2017年以来,为了稳定商品房价格,建设部反复要求“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持续通过“因城施策、精准发力”抑制市场过热。目前来看,各类限制性行政管制措施已经用到了极致,迫切需要探索新的调控思路和有效机制。

现阶段我国住房市场的关键问题在于,供求关系长期紧张,导致房价持续上涨,二者形成正反馈机制,积累了显著的金融风险。按照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金融去杠杆的整体部署,加上房地产市场抑制投资投机措施的完善,一段时间内可能出现购房需求收缩趋势,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任务面临日益复杂的形势和更加艰巨的任务。


(来源: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