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引领互联网金融发展大潮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业与互联网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相互融合的新兴产物,主要涵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金融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大数据金融以及互联网金融门户等新兴业态。依托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大数据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互联网金融赋予金融业务更强的透明度、更高的参与度、更好的协作性、更低廉的交易成本与更便捷的操作体验。互联网金融浪潮扑面来袭,荡涤传统金融格局。金融是现代经济之血液,互联网金融也正在重塑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
经历了2013年野蛮生长、2014年行业洗牌,伴随“互联网+”概念持续升温,互联网金融在2015年依然动力澎湃。数据显示,互联网金融成交量在2015年上半年已达3300亿元,是2014年全年的1.2倍,2015年全年成交总额预计有望超过8000亿元。北京、上海、广东与浙江四个经济发达地区,是当前这一最具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新兴业态的主要汇聚地,其中浙江紧抓机遇,敢于创新,在2015大半年期间就涌现众多全国首创性案例,引领行业发展新趋势,塑造行业竞争新格局。
浙江在互联网金融创新竞逐中脱颖而出,彰显以民营经济发达、市场力量充沛而扬名的浙江,再次成为创新策源地,引领时代新发展。潮涌钱塘,浙江何以立于互联网金融浪潮之潮尖,展现如此靓丽的风景?归结起来,主要原因有四:
第一,炽烈的企业家精神为互联网金融兴起创造了浓厚的创新文化氛围。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曾言,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作为新兴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关注用户在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及时性和便利性上的体验,实现金融业由“产品中心”向“客户中心”的转变,创造许多新的金融产品和业务形态,是一种颠覆性的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灵魂。源于独特的人文传承、地理禀赋、经济结构与制度环境,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曾称赞,浙江是一个具有炽烈企业家精神的地方。在这片热土上,敢为天下先的浙江人始终以敏锐的目光关注全球经济的脉动,捕捉稍纵即逝的商机,涌现出以马云为代表的一批批令人尊敬的创新型企业家,演绎无数令人热血沸腾的创业创新故事,铸成了浙江富有激情的创业生态体系与浙商精神。
第二,领先的信息经济为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信息技术深刻改变了信息产生、传播、加工利用的方式,大幅减少了信息获取和处理的成本,成为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基石。浙江牢牢把握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战略契机,在全国率先提出发展信息经济的战略举措。着眼新兴市场需求,着力核心关键技术,浙江大力培育发展物联网、云计算、信息通讯设备、软件、数字文化创意等新一代信息产业,依托“数字浙江”建设“智慧浙江”,积极推进包括全国云计算产业中心、全国大数据产业中心在内的“七中心一示范区”建设,打造“云上浙江”与“数据强省”。浙江信息化水平位列全国前三,信息产业已成为先导产业、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尤为抢眼的是,“中国软件名城”杭州云集了一批行业龙头企业。例如,阿里巴巴作为旗舰型国际化互联网上市公司,建立了领先的消费者电子商务、网上支付、B2B网上交易市场及云计算业务;网易作为国内一流的互联网技术公司,在开发互联网应用、服务及其他技术方面一直是业界翘楚。杭州正形成全国大数据产业集聚优势,引领大数据时代潮流。
第三,一流的基础设施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开辟了成长与发展的快车道。浙江下足功夫,全力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打造一流基础设施,提供优越环境和优质服务。例如,按照“有核无界”的布局原则,杭州正着力打造互联网金融集聚区,完善各类配套服务设施。一个标志性事件是,全国首座互联网金融大厦于2015年2月5日落成杭州,“挖财”“爱学贷”“钱庄网”“赢在投资”等知名互联网金融平台首批入驻。在硬件方面,大厦为企业提供了3万平方米办公场地、2000平方米互联网金融创新广场、280个车位的智能停车场、800平方米科技创新咖啡吧、300平方米科技金融办事大厅、1200平方米高科技园区公共餐厅、高速宽带接入和定制金融数据中心、可容纳400余人的大型多媒体数字化会议室、全覆盖的联动消防安全控制系统以及五星级物业管理体系;在软件方面,大厦同时推出人才集聚、产业孵化、政务互动、科技金融服务、火炬创业咖啡、云数据服务、公共信息与公共展示这八大平台,力图解决企业在发展运营过程中面临的种种后顾之忧。
第四,前瞻的政府引导为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风险与创新同行。作为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最为迅猛的省份,浙江开始向行业规范化发展迈出关键一步。2015年2月2日,《浙江省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暂行办法》正式颁布,成为全国首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地方法规。秉持四大基本原则——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走新型专业化金融服务模式之路;坚持开放包容,走创新发展之路;坚持风险底线思维,走合规经营之路;坚持信息披露公开透明,走阳光化发展之路,《暂行办法》确立第三方支付机构、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金融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则,要求互联网金融严守法律底线,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各级政府部门健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制度供给,营造发展环境。《暂行办法》出台为浙江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以及投资人带来更强的信心,对于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将浙江打造成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蓬勃的民间力量和积极的政府作为一向是浙江发展的两大动力,如今再加上深厚的产业积累和一流的设施基础,浙江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先行区可谓水到渠成。围绕领军企业而形成的互联网金融产业链正在浙江大地上扩展延伸。2015年10月14日,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主持召开金融座谈会时指出,“当前我省金融运行稳中向好,但也面临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的新形势,特别是开放度的提升、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各类资本涌入等都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浙江人民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谆谆嘱托,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抢占新时代的战略机遇,发扬“敢为人先、特别能创业”的浙商精神,锐意开拓进取,担当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排头兵,将互联网金融打造成金融万亿产业的重要支柱,为新常态下的浙江产业转型升级作出重大贡献。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姚耀军 编辑:郑海云